台北縣中和一家早餐店老闆娘與樓上鄰居結怨,她罵對方「生得醜就算了,還長得顧人怨」,對方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結果法官判罵人的老闆娘要罰5000元,她不服提出上訴,理由是立委邱毅罵管碧玲醜,都可以無罪,怎麼她不行?但法官認為那是「個案」,並沒有拘束力,因此駁回上訴。
因為罵人而吃上官司,老闆娘邊煮早餐邊抱怨,她說樓上鄰居,老是喜歡找她麻煩,不但常檢舉她佔用騎樓,還涉嫌用三秒膠把店面大門鎖封起來,而且之前樓上,也不處理漏水問題,害她邊上廁所邊淋雨,她實在氣不過,所以才會罵人發洩。
早餐店老闆林春燕:「我說人生得醜就算了,還長得一副…,人醜就算了,還長得一副顧人怨的樣子,就這樣子,我很不甘心,因為邱毅有沒有,不是罵那個管碧玲嗎,也是醜字,只不過是說或許她是有辦法啦。」
搬出邱毅的案例,但法官認為那是個案,沒有拘束力,所以駁回上訴;但被罵的鄰居姚小姐也很生氣,她說有本事就上法院,無法忍受被人身攻擊。
提告鄰居姚小姐:「我一出去,她兒子一開門一看,就是回我一句說『媽,大胖子下來了』,我沒有回應她,邱毅跟管碧玲他們二個是互罵,講一句難聽的,在國會殿堂這樣,真的給小孩不良示範;我是去上班,妳把車子弄翻了,我什麼話也沒說,現在我既然走法律途徑了,妳後面最好不要再犯。」
法官認為,「生得醜」、「長得顧人怨」,客觀上已經有嘲笑、謾罵的意思,也勸雙方既然有緣成為鄰居,最好以和為貴;但已經鬧上法院的兩家人,連摩托車都綁上輪胎害怕被推倒看來,恐怕很難繼續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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