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葉世文詐領公款無悔意 二審判刑5年10月


發佈時間:2020/07/14 16:38
最後更新時間:2020/07/14 16:38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圖/中央社資料照)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圖/中央社資料照)

葉世文被控分別在桃園副縣長及營建署長任內詐領公款合計5萬8509元,二審今天認定,他僅承認行政疏失,沒有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他5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營建署前署長、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之前因涉及八德、林口A7合宜住宅收賄案及財產來源不明案皆遭判刑定讞。台灣高等法院裁定3罪合併執行14年徒刑,現正服刑中。

 

桃園地檢署另外查出,葉世文2013年10月2日至2014年1月22日擔任桃園副縣長期間,以支付當時總統府顧問廖了以、內政部長李鴻源、營建署分署長洪嘉宏等貴賓用餐或購禮饋贈等名義,透過秘書製作核銷便箋,並簽名詐得特別費、縣政業務費用9萬8679元。

此外,葉世文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間擔任營建署長時,也曾指示李姓主任,拿取商店空白收據以「便餐」為由,詐領2萬4200元特別費。兩案合計共詐領12多萬元,桃檢依貪污等罪起訴葉世文。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葉世文應執行8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二審期間,葉世文承認自己有行政疏失。
 

二審今天認定,葉世文從未繳回犯罪所得,也沒有反省悔過之意,於審理期間甚至試圖將責任推給基層承辦人員,犯後態度不佳,審酌營建署長期間詐領公款1萬1600元及桃園副縣長期間詐領公款4萬6909元,2個犯行貪污所得均為5萬元以下,依法可減輕其刑,因此判刑5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中央社)

看節目、買美食、拿好康,百張住宿券免費抽!快點我下載食尚玩家APP!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葉世文#詐領#公款#判刑#特別費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12

0.1100

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