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民眾,上班從搭大眾運輸工具,改成騎自行車通勤,下班應酬當然就騎鐵馬回家,因為現在自行車酒駕,不在交通處罰條例裡頭,就有台北市議員希望,台北市警方可以對鐵馬族酒測,想新增在「台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草案」裡,只是母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沒有相關規範無法執行,所以議員就呼籲,立法院趕緊修法,讓鐵馬一族也受到規範。
大家都知道開車不能喝酒,騎摩托車,當然也不能喝酒,那自行車呢?民眾:「哪有人騎腳踏車喝酒的,很少啦!」記者:「所以你覺得不需要立法?」民眾:「不需要啦!」
記者:「有沒有試過喝了酒上路?」民眾:「不敢不敢。」記者:「要立法規?」民眾:「應該啦!」
隨機取樣民眾反應不同,因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罰責,只明定汽車駕駛人包括機車騎士禁酒駕,就是找不到自行車,不過現在有民代有新點子。
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喝茫的時候,你直接穿越紅燈,變成自小客車轎車一過來,開得很快就撞到了,腳踏車的駕駛人,也應該要開始做一些適度的規範。」
近幾年台北市就累積6起鐵馬騎士酒駕摔死的案例,不管有沒有法律規定,不管大車小車,兩輪還是四輪,真的都不該喝酒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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