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女兒馬唯中和馬元中人在國外,未來將不受特勤人員保護!根據國安局最新修訂的草案,明訂維安對象除了正副總統和配偶,家屬部分只包括父母和未成年且未婚子女,而且以台灣地區為限,換句話說,在法案通過後,除非馬總統核定,他的一對女兒在國外,將沒有隨扈。
記者(2008.2.1):「問一下問題,不好意思,打擾。」總統女兒馬唯中:「對不起。」
看到媒體,馬唯中腳步加快,還乾脆用跑的,這是去年總統大選時人在美國曼哈頓的馬唯中,馬總統就職後,國安局派了隨扈負責總統女兒在美國的安全維護,不過在「特種勤務條例草案」通過後,將全部撤離。
立委周守訓:「按照這個規定有嗎?她不是直系親屬嗎?」蔡得勝:「但是她是未婚,她要在台灣地區為限。」周守訓:「局長,在美國的2個女兒馬唯中、馬元中,還會不會受到特勤人員的保護?」蔡得勝:「(新法)通過以後就沒有。」
立法通過後,除非總統核定,總統的女兒在海外將不受特勤保護,法案中還規定,必須是未成年而且未婚的子女,才在保護對象之列,換句話說,已經成年的馬家女兒,回到台灣必須住在中興寓所,才能受到保護。
周守訓:「她們不住在中興官邸,就不受保護?」蔡得勝:「是。」周守訓:「所以強迫她們,一定要住在一起囉?」
周守訓:「如果現在馬唯中回到台灣,在台南工作不住在中興官邸。」特勤指揮官張戡平:「我們可以請地方政府的警察機關來做勤務。」
同樣法制化的,還包括特種勤務管制區,未來包括正副總統的住所、辦公處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警衛路線以及蒞臨場所,將視需要劃定管制區,只是管制區有多大,全由主管機關國安局認定,在實際運作上,遇到民眾抗議,比例原則如何拿捏?一不小心,很容易被冠上濫權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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