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軍官、士官撫育未滿3歲子女,其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資格,從原須任職滿1年調降至滿6個月。 ~開啟小鈴鐺 新聞搶先看~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 快點我按讚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