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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3/4》扁鬥志高昂出庭 法庭攻防實錄盡在TVBS(上)


發佈時間:2009/03/04 11:04
最後更新時間:2009/03/04 11:04

第三度出庭,前總統陳水扁今天看似鬥志高昂,帶了2大袋卷證,準備一一反駁檢方指控。另外,對於遭裁定將延長羈押2個月,讓扁心情大受影響,扁辦幕僚甚至透露,阿扁可能在庭上「抓狂」。最新的法庭攻防實錄,TVBS將第一手為您鎖定。

※0930-0950

(陳水扁頭髮較長、較凌亂,戴手銬進到法庭)

(法警DV全程攝影監控)

(陳水扁帶著兩個裝滿卷證的信封,厚達5、60公分)

(陳水扁低頭看卷證未看法官,恢復陳律師性格)

◎一開庭 法宣告扁三項權利

法:前天的庭期,為了維護法庭的安全秩序,我們全程錄音錄影,被告陳水扁準備程序庭一整天,你有三項權利,選擇沈默、還有選任辯護人,

以及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

(扁點頭)

◎勘驗辜仲諒偵訊光碟 

法:我們先進行勘驗錄音錄影光碟,首先勘驗的是,97年11月24日辜仲諒的偵訊光碟,我們有整理好的電磁檔譯文,有問題的話再請檢辯雙方提出,加速程序進行。

檢:有關證人的年籍資料,希望庭上可以保護。

法:首先勘驗的部分,11月24日21點41分53秒,畫面上的檢察官是朱朝亮,準備開門離開的是林嚞慧,先聽一段光碟內容,陳先生有沒有意見?

鄭文龍:上星期連續3天開庭,因為書記官打字比較慢,檢辯雙方都有提供電子檔,但是我們還是要求先陳述過後,再補電子檔。

法:我們已經是先陳述過一段了啊,先確認一段以後,再來比對譯文。

鄭文龍:那想法一樣

-----(偵訊光碟內容)-----

朱朝亮:辜先生今天是被告還是證人。

李海龍:是證人。

朱朝亮:辜先生你先講,我再跟你說別人怎麼說,這整個龍潭購地案,怎麼會和吳淑珍拉上線。

辜仲諒(比手劃腳):中壽本來是我叔公在管,大叔後來出了事,這個財務破洞太大,所以我們自然分家。

吳文忠:你說本來是他們在管,是誰在管?

--------------------------

越方如:庭上,光碟譯文裡面寫的「就急」,其實是借錢的台語。

法:對於這一段光碟內容,陳先生有沒有要補充的?

扁(停頓1、2分鐘):沒有。

※0950-1030

◎光碟內容該不該區分發言人 檢意見不同

越方如:我有個建議,筆錄的記載,要不要區分是哪一個檢察官發問?

林勤綱:不需要切割是由誰發問的,除非辯方有意見。

越方如:我們是為了被告著想。

法:檢方你們自己協調好再說。

鄭文龍:那我們要記載清楚,整個筆錄才會精確,畫面右邊是朱朝亮、左邊是李海龍,辜仲諒的對面是朱朝亮、李海龍在朱朝亮的旁邊螢幕外面的是吳文忠。

法:那檢方跟陳先生你們有沒有意見?

(無人回答)

法:在供述的內容當中,誰問的我們不區分。

(繼續勘驗光碟)

◎勘驗光碟 扁認真抓英文錯字

-----(偵訊光碟內容)-----

辜仲諒:我們有一個捷和建設蓋了汐止的水蓮山莊,這是我爸爸跟叔公都反對的,就派我進去看財務報表,因為是借錢去蓋房子,又和地方人士弄得很複雜,我看這個報表是沒用的,不過真正走錯的是龍潭案,因為其中又有黑道,我大叔花了很多時間把它整理好,那我們就開會說這個地要做什麼,我爸爸就說要做球場、召募會員,我叔叔就說要做工業區,他說當時的國民黨叫他做工業區,說是對國家有利,可是這條路走得很辛苦,地賣不掉,叔叔就出現財務漏洞,我們是做銀行的,怕被拖下水,不得已只好做切割。

我說一句良心話,兩個家族管的東西是不一樣的,他們是製造工業、我們是金融,沒有什麼好切割的,我只是很可憐我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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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supposed的英文拼錯了。

(繼續勘驗光碟)

◎吳淑珍:辜仲諒欠我4億

-----(偵訊光碟內容)-----

辜仲諒:以前都是我大叔在管,他一生病,東西交出來就一踏糊塗,每個公司原有的現金,錢都不見了,還有一大堆芭樂票,我不認識蔡銘哲,我只跟他見過一次面。

蔡銘杰是我一個好朋友在飯局上介紹的,說他是吳淑珍的財務長,幫她炒股票,他不是個壞人,不過喝了酒嘴巴很大,這一點我非常害怕,自從有一次看他喝醉,說他幫夫人怎樣怎樣,我和他就僅止於朋友。

有一次我不知道是看報紙還是聽朋友說,其實我也認識林百里啦,聽說他的廣輝要找地,我不好意思,因為我臉皮比較薄,不好跟朋友開價,就請了我另外的好朋友,去向林百里開價,林百里就說價錢太高了,有一次我去找夫人,不知道怎麼聊就聊到了這件事。

夫人說廣輝要找地,就叫我便宜賣,把事情處理掉,我說我不能作主,這是我二叔在管的,我跟夫人說林百里的價錢,就算我們賣地還是不划算,因為市價80幾億,他們只開40幾億。

有一天蔡銘杰找我,說夫人講了這件事,就給我一個建議,怎麼不讓新竹科學園區買地,再租給林百里,我說可以這樣嗎?蔡銘杰說沒問題,所以我趕快帶他去台泥找我二叔,不過那天叫我二叔等了一下下,因為蔡銘杰說,他在幫夫人操盤,可能是要顯示他跟夫人body body。

那天談到地、談到水電,沒有談到錢,就算有錢也是總價,但是之後我就沒有再介入了,不過蔡銘杰好像有跟我說地要有佣金,我跟我二叔說,二叔就講錢的事你不要理,直到有一天我又去看夫人,她那一天心情不好,說我欠她4億,我一聽嚇了一大跳,她說二叔給她4億,我也應該要給,我解釋不是這樣的,公司賣地怎麼會要股東會錢出來。

又有一天我去陪夫人,夫人說4億她怎麼只拿到2億,我說我不清楚,因為二叔叫我別管,夫人就告訴我蔡銘杰A我的錢,我永遠記得這句話,那就是最後一次。4億的數字太大,我也跟我父親報告,但是就不敢去找吳淑珍,因為我怕吳淑珍跟我要錢。

◎辜仲諒:吳淑珍怪怪的

朱朝亮:吳淑珍很喜歡你啊?

辜仲諒:我外嬤很疼我,我是長孫,她把私房錢都放在我這裡,阿嬤是支持台獨,我覺得吳淑珍很可憐,關在裡面,關到有點怪怪的,她以前也不是這樣對陳水扁的,她在訐譙陳水扁的時候,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就躲在廁所,她說我膀胱不好,其實不是,是我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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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20

◎勘驗光碟 細枝末節多有爭執

法:陳先生,關於這部分你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扁:沒有。

法:律師呢?

律:在光碟時間21點59分34秒,有個動作怪怪的,辜仲諒手比著太陽穴轉圈,有點怪怪的。

檢:他沒有轉圈。

法:那可以改成「晃」一下嗎?

律:寫晃二下好了

(繼續光碟內容)

-----(偵訊光碟內容)-----

朱朝亮:辜先生,你有沒有外國銀行帳戶?

(提示帳戶)

辜仲諒:我不知道這個。

朱朝亮:陳水扁在筆錄說,原來辜成允是要匯5億,因為辜先生你要1億,後來被父親知道了才退回這1億,吳淑珍也這麼說。

辜仲諒:這不是很奇怪嗎?那不符合邏輯,是亂講的,噢,天啊。

李海龍:這是聲押陳水扁當天講的。

朱朝亮:所以我們要問清楚,這是陳水扁說的還是吳淑珍說的,因為後來還有李界木和蔡銘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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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驗光碟頻倒帶 扁開庭進度緩慢

法:陳先生,對以上光碟內容有意見嗎?

扁:請律師發言

法:律師呢?

律:有一段字漏打了,可不可以再聽一次?朱朝亮那個動作是在提示筆錄,請紀錄在譯文內。

(上述光碟內容重覆聽了4次)

(繼續光碟內容)

◎金額兜不攏 辜仲諒:他們都咬我

-----(偵訊光碟內容)-----

辜仲諒(雙手合十):拜託,去問越方如檢察官,我給他們多少錢,我怎麼可能再去跟夫人要1億呢,我給他們多少啊,這不符邏輯,而且他們怎麼都沒有給我這1億。

朱朝亮:辜成允說4億是你跟他講好的,他說是透過你認識蔡銘杰和蔡銘哲,會商之後出現4億佣金的說法。

辜仲諒:我很確定是蔡銘杰告訴我,我再去跟二叔報告。

朱朝亮:蔡銘杰有這麼講,在91年的時候一開始,達裕要賣地的時候有說佣金是2億,他說5千萬是我們兩個人分,1億5千萬是給夫人。

辜仲諒:我從來沒有聽說過啊。

朱朝亮:那4億是誰開出來的呢?

辜仲諒:我不知道。

越方如:抱歉,打個岔,你說第3次有1億5千萬搬去官邸,那麼第一筆的5千萬和第二筆5千萬用紙箱裝,是吳豐富陪你去的嗎?

辜仲諒:我想不起來了。

朱朝亮:針對這個金額的開價,有三個可能,第一個是吳淑珍,她可能直接開價,第二個可能是辜先生,第三個可能是蔡銘杰,但是蔡銘杰的筆錄中,說是夫人告訴你的。

辜仲諒:他們都咬我啊,篤定我不會回來,的確是蔡銘杰告訴我的,但是不是我開價。

朱朝亮:買地的過程當中,一開始有提到林百里的嗎?有人說林百里開價太貴,還有華邦電子也有意願,是嗎?最後是廣輝開了三個條件才完成買賣,以辜成允的印象來說,說是你告訴他的。

◎辜:龍潭4億佣金 蔡銘杰或珍告訴我

辜仲諒:可以確定的是4億應該是蔡銘杰或是夫人告訴我的,但是我沒有辦法確定是蔡銘杰還是夫人,但是我會再想一想,我也聽的霧煞煞,但不可能是我開的價。

朱朝亮:夫人還有打電話給蔡銘杰,要他到官邸報告,收佣金到底是2億還是4億還是8億。

辜仲諒:我猜測是蔡銘杰跟我說4億,然後我才去跟我二叔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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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問光碟意見 扁律:標點符號要改

法:對於上述光碟內容,律師有沒有意見?

鄭文龍:那邊的標點符號要改一下。

(繼續光碟內容)

-----(偵訊光碟內容)-----

◎辜:跟二叔講4億 猜蔡跟夫人講2億

辜仲諒:4億佣金是我跟我二叔講的,後來我猜測蔡銘杰是跟夫人講2億,很可能是要去A這個錢,只是後來被夫人發現了,難怪夫人說我欠她2億,但是也有可能夫人誤會了,說叔姪一半一半。

◎辜:珍喜歡我陪她 每次去1∼2小時

朱朝亮:蔡銘杰有在筆錄說我和夫人的關係,不如辜仲諒和夫人的關係。

辜仲諒:老實說夫人真的很疼我,每個星期夫人都會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空到官邸,或是需要錢的時候就會跟我說要選舉,她喜歡我去陪她,每次去都1到2個小時,我記得林百里也有拜託夫人,而且他跟夫人很熟。

朱朝亮:龍潭案裡面有1億我們找不到人。

李海龍:辜成允有說這個1億不是我匯的,林百里也有說過他沒有找過夫人,這1億也不是他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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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50

-----(偵訊光碟內容)-----

辜仲諒:我不知道,但夫人說林百里有去拜託她,他用地很急,我只知道吳淑珍跟我說我欠她4億,是答應要給的,可是還沒有給。

她說欠她4億當中,有2億是我的,因為達裕是我們合資的。

朱朝亮:你跟吳淑珍說2億是我的,夫人不是會跟你討?

辜仲諒:反正她就是要拿4億,她有點半開玩笑,但只拿到2億的時候,我覺得她是很認真的,她認為可能騙了她,她認為可能是蔡銘杰,她親口講的。

李海龍:我忘記跟你提醒一件事,306萬美金弄回來時就有問題,因為陳鎮慧說,選舉時官邸的現金非常多,所以應該不至於窮到要從國外匯回台灣再弄選舉。

朱朝亮:選舉時,都會跟你要錢嗎?

辜仲諒:不一定,要的時候就說誰給多少,我們也不知道行情。

朱朝亮:外面有個傳說是說匯了5億,可是你二叔說只有4億,這1億是多的。

辜仲諒:這應該是林百里啊,因為吳淑珍說林百里有拜託她,求她快一點。

朱朝亮:總統在不在?

辜仲諒:不在。

朱朝亮:總統知不知道?

辜仲諒:這我不清楚。

不過,以吳淑珍的習慣,她不喜歡陳總統管她的事情,後來變成一個很不好的風氣,企業家有困難會去拜託首長,可是陳水扁已經不做事了,門關了,所以逼得這些人去走旁道。

朱朝亮:可是陳水扁為了這個事情去開會,叫李界木去官邸報告。

辜仲諒:這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吳淑珍最後是總統,事情和錢都是吳淑珍在喬,陳水扁不可能跟你說要多少錢,他都是在說大道理,選舉要怎麼搞,因為陳水扁找我去總統府,讓我覺得很榮耀,之後是夫人再說要多少錢,從台北市長時的模式就是這樣子。

陳水扁講道理,夫人收錢,但我的部分,吳淑珍說道理也跟我說多少錢,她會叫我再到總統府跟陳水扁說,意思是吳淑珍在處理了,陳水扁不用插手,陳水扁說你給的錢是有進無出,我給陳水扁5千萬,還要再給吳淑珍5百萬,再跟吳淑珍說沒經費了,我只有那麼多,所以很怪,我覺得這個家庭已經不對勁了。

朱朝亮:這4億到底是誰開價的?

辜仲諒:應該是蔡銘杰開價4億,我再去跟辜成允說,可是蔡銘杰卻跟吳淑珍說2億,但吳淑珍又從我這邊聽到是4億,所以吳淑珍就懷疑是蔡銘杰偷吃了2億。

朱朝亮:這1億元到底是誰匯的?

辜仲諒:不知道,我只知道林百里有去拜託夫人,以我的認知,會去求夫人,夫人一定不會放過他,這個人是林百里,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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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偵訊光碟內容)-----

辜仲諒:那這筆錢會不會是林百里要給蔡銘杰的?

朱朝亮:不可能,那是郭淑珍的帳戶,錢是要給吳淑珍的,郭銓慶你熟不熟?

辜仲諒:不熟。

朱朝亮:所以你不知道誰當了1億元的冤大頭,也有可能是個誤會?

李海龍:因為辜成允說他只有匯4億,1億誰匯的,他也不知道,但是蔡銘杰以為是他多匯了。

辜仲諒:那就是林百里了,百分之百是林百里,這個你不會跟林百里講了。

朱朝亮:我們會約談他,林百里有跟陳水扁求過嗎?

辜仲諒:林百里跟阿扁也很熟喔,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求過陳水扁,但是阿扁很支持他,我要說的是你去求陳水扁沒有用的,他點頭不一定做得到,但是夫人點頭一定做得到(哈哈哈),這很可悲啦,不該笑,但這是事實。

--------------------------

法:陳先生有沒有要做補充?

扁:沒有。

法:接下來後面的要繼續勘驗嗎?辯護人你們當初聲請勘驗的是21點41分到22點40分。

律:這份光碟裡面,大部分都是朱朝亮在問,辜仲諒只說了1/5。

法:請就目前勘驗的結果,來提出有沒有意見?檢察官先請說。

檢:這是辯護人聲請的,請他們先說。

法:陳先生,你有沒有意見?

扁:請律師回答。

鄭文龍:我們勘驗的目的有6點,晚上9點41分到10點40分,1個小時的訊問完全沒有記載,從辜仲諒的陳述當中,有些很有利被告的供詞,也有爭議性的供詞,是否涉及檢察官教唆和證人勾串,我們認為筆錄沒有記載就是違法。

本案有關的我舉例來講,22點22分左右,辜仲諒說以夫人的習慣,不喜歡阿扁管她的事情,這用來彈劾起訴書,夫人知道的事,總統就知道的犯意連絡,我們認為要記載,這是有利的證據方法。

22點23分左右辜仲諒說,誰去找他(陳水扁)都沒有用,這個門已經關了,意思是說總統不接受企業關說,這用來彈劾起訴書,總統涉嫌與夫人共同收受賄賂的指控。

22點25分朱朝亮檢察官問,是不是總統也在暗示要處理事情就要找夫人,辜仲諒說總統不敢,這用來彈劾起訴書,總統說一個大道理,暗示辜仲諒去跟夫人談錢,光碟裡辜仲諒沒有很正式的回應,譯本卻說是從市長時代開始,在光碟裡又說得很明白,總統不敢就沒有檢察官所說的,企業界去找夫人賄賂談事情,佐證起訴書中,總統與夫人有犯意連絡是不實的。

22點18分和22點20分,李海龍檢察官提到3百多萬美金大約新台幣1億,依照陳鎮慧的供詞說官邸的錢很多,不可能轉成現金拿到家裡,又說蔡銘哲1億是否真的有給夫人有問題,這個用來彈劾起訴書,夫人收受蔡銘哲搬1億到官邸的事實,連檢察官都不相信的事,但起訴書卻說有,這個起訴書違反檢察官內心的確信,起訴說有大大的問題。

23點43分,朱朝亮說,我跟你講別人怎麼講,我們再來驗證一下。

22點28分吳文忠說供詞不要變的不一致,不然會很累,可以的話一次把他搞定,辜仲諒回答,我懂你的意思,我要幫忙不要幫倒忙,朱朝亮說,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了。

22點35分,朱朝亮又說,就這樣,讓你回想一下,我們看了以後,有誘導教唆配合供詞的狀況,有不當訊問,前有誘導不當訊問,後面做的筆錄真實性、任意性、大有問題。

石宜琳:我要補充說明,在光碟的21點53分58秒,朱朝亮檢察官開宗明義講說,我想先瞭解,再跟你說別人怎麼講,到底有沒有符合,好不好,朱朝亮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把筆錄洩漏給辜仲諒,再利用誘導的方式,以及不正當的訊問,何而為筆錄。

例如說22點28分,吳文忠檢察官說,供詞不要變得不一致,否則將來很累喔,可以的話一次講清楚。

法:這個部分鄭大律師都已經講過了,可以不要重複嗎?

石宜琳:我還是要補充,因為檢察官是要求辜仲諒配合問訊的。

法:待會兒洪貴參律師講完之後,休息到2點半。

扁:我也要講。

越方如:庭上,我們也要做補充,因為這牽涉到新聞的問題,希望能補充說明。

洪貴參:早上看了光碟和光碟的譯文,原來這幾個月所看的卷宗和筆錄都是假的,有些筆錄,內容不到兩頁,該記的不記,像是辜仲諒,回台當天早上10點就到了,但是筆錄的時間,偵訊光碟的時間卻是晚上才開始,所以我認為不具有證據能力,而且導引式的供述,都已經做成了筆錄,而且深植證人的腦海,已經沒有完整的真實性,就算是本件的證人,經過詰問或是具結,也難以還原事實,造成審判困難。

法:審判長諭知,現在是12點46分,我們請被告陳水扁表示意見,但是在5分鐘以內,檢察官則是在10分鐘以內,如果檢辯雙方還要補充意見,會再撥時間。陳先生你有什麼意見?

扁:抱歉,5分鐘實在沒有辦法。

法:那你要幾分鐘呢?

扁:我不曉得幾分鐘,我會盡可能陳述完。

法:因為依照上一次的估計,你可能一講就會到下午2點半。

扁:應該可以不必到下午2點半。

越方如:庭上,是否可以先讓我們表示意見,下午再讓被告陳述?

扁:我們認為應該先讓被告表示意見,才能換檢察官。

律:按照程序是這樣子的。

法:我們休庭20分鐘。

※1310-1330

◎自述20分鐘 看光碟才知辜珍交情

扁:辜仲諒竟然每隔一個星期跑到我家去陪我太太,我剛剛看了光碟才知道,辜仲諒跟我家的交情,竟然遠超過和蔡美利弟弟的關係,蔡美利是我太太的高中同學(應是大學同學),有40幾年的交情,她兩個弟弟我們更是從小看到大,他能勝過兩兄弟,我佩服他的功力,更懷疑他的動機。

吳淑珍跟我說,辜仲諒叫李曾文惠乾媽,辜仲諒可以當李前總統夫人的乾兒子,也可以每個星期至少到我家一次,辜仲諒跟我的關係,也遠遠超過我和我太太的關係,龍潭案他不只是仲介的身分,而且可以從中跟蔡銘杰分到5千萬的一半。

◎扁質疑 辜口供串證與登載不實

去年11月我在第一次收押之前,我就有聽到,辜仲諒就龍潭案從5千萬可以分到一半,第二階段5億又可以分到1億,只是後來他父親知道他退了回去,辜仲諒不只是證人而已也是重要關係人,對偵訊過程我們實在沒有辦法想像,檢察官是怎麼問案,可以事先跟他聊案情嗎?可以和他講別人講的嗎?可以跟他來印證嗎?這不是串證這是什麼?

光碟顯示的時間是在晚上22點43分到22點40分,可是並沒有任何的正式筆錄,是在晚上22點40分之後,只有40分鐘但是我們看到正式的證人訊問筆錄,是在晚上21點13分到22點30分,不但與事實完全不符,而且有在掩護之實,而且檢察官明明知道,正式筆錄不對,是不是故意在筆錄公文書登載不實而構成犯罪。

剛才幾位辯護人提到,中間檢察官表示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了,辜仲諒也表示,至少要幫忙不要幫倒忙,另外別人不知道的,只有檢察官知道的,竟然可以洩漏給辜仲諒,是不是構成洩密?

◎4億價碼誰開? 扁指檢察官入罪

辜仲諒說4億是蔡銘杰說的,不是吳淑珍開出來的,並且確定蔡銘杰跟吳淑珍說只有2億,而非4億,可是22點40分正式證人筆錄,第一句問話,竟然檢察官問說,據辜成允說,你說夫人有開價4億元,完全是檢察官捏造不實,根據97年10月20日、11月5日、11月14日辜成允筆錄,都沒有提到吳淑珍開價4億的事情,辜仲諒也確定4億是蔡銘杰講的,檢察官怎麼能夠根據辜成允從來沒有說過的話,說吳淑珍開價4億。

※1330-1355

扁:後來檢察官起訴直接認定那1億元,和林百里無關,而是辜成允的達裕公司多匯的1億元,但是很清楚的是,檢察官起訴書裡面所提到的,2004年1月29日所匯錯的1億。

而辜成允在1月28日匯了30萬美金,另外在1月30日匯了350萬美金,那1月29日匯了350萬美金, 是多匯的呢?一連三天的匯款,為什麼在第二天會出錯?這麼大的財團有可能會錯嗎?如果錯了,會經過3個月才發現?這合乎常理嗎?

何況350萬美金遠遠超過1億,蔡銘哲把1億元退回給辜成允,結果5億減掉350萬美金,根本不足是4億,這又作何解釋?

另外還有起訴書裡講,2004年吳淑珍說因為選舉需要大量現金,要蔡銘哲先匯款回台灣使用,但是剛才勘驗的光碟過程,這個1億有沒有匯回台灣都是個問題,另外陳鎮慧曾經說選舉期間現金還很多,根本不缺錢,太太吳淑珍也一再告訴我,她只有拿到2億政治獻金,從國外匯來的1億沒有提過,她也沒有收過蔡銘哲退回的1億。

根據起訴說附圖8、9、11來細看,其實這個1億,完全是蔡銘哲和郭銓慶之間互相調錢,並說起訴書說吳淑珍拿過那1億,因為辜成允匯出去的1548萬美金,輾轉透過蔡銘哲和他的家人所借用的帳戶,一共有13個,其中已經有6個已經結清,剩下7個是564萬8479美金,折合新台幣也有2億。

另外蔡銘哲在93年2月到5月期間,利用郭銓慶的人頭帳戶,把300萬6600美金匯回台灣,但是到了93年6月,蔡銘哲又用郭銓慶的人頭帳戶,把超過270幾萬美金,又匯到蔡銘哲的海外帳戶,可見蔡銘哲跟郭銓慶的資金往來,不無調錢,而且吳淑珍跟他們沒有任何關係。

另外我們也看到,辜仲諒在光碟偵訊過程裡面,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我和龍潭案有任何牽扯,他也知道企業界找我沒有用,他特別提到我的門已經關了,找我、求總統都沒有用,所以我真的沒有辦法瞭解,龍潭案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完全不知道錢的事情,包括李界木提到錢的事我也不知情,之前也沒有任何人有說過,例如李界木、辜仲諒、或是辜成允,他們也都沒有說過。

◎延押2個月 扁嗆蔡守訓

扁:我是看到12月的起訴書才知道,李界木掌握到錢的一些事實,今天檢察官起訴我,之前聲押我,審判長又繼續押我,還要延押我,我昨天晚上8點鐘收到審判長的裁定書,但是我到現在都還沒有接到高院2月27日撤銷發回鈞院的裁定書,我收到的是鈞庭駁回高院的裁定,我不曉得被告的人權保障在哪裡,我真的無法理解。

◎總統變原罪 法官稱離題

法:陳先生,你已經離題了,請就辜仲諒光碟部分做說明。

扁:做為一個卸任總統,不該是原罪,審判長說被告在押期間,尚且干擾訴訟效力之進行,如果逕予釋放,非無逃匿可能。

※1355-1430

◎外媒採訪不知情 不該構成羈押原因

扁:審判長指我在押期間,雖人身自由受限制,以不食引發我身體不適的方法,都認為是存循法律外途徑的意思,我必須沉痛指出,被告人權同時有言論自由,我羈押期間出書或外國媒體刊登,本人不知情的訪問文章,怎麼變成我在干援司法訴訟進行效力,這是羈押的原因嗎?

◎被關還出書 扁:哪一條說不行

扁:刑事訴訟法有哪一條說被告不能出書?而且還進一步干擾訴訟,擴張到如果被釋放出來,非無逃匿之可能,對於獄中看見辜仲諒的光碟譯文,加上審判長駁回撤銷和停押的聲請,一再表示,被告身為卸任總統還有相當影響力,難保不會利用過去的政商關係和資訊來串證、滅證甚至逃亡。

◎羈押是總統原罪 法官:離題

扁:包括昨天看到鈞庭的裁定,又再一次表達類似的意思,說我縱使卸任,仍具相當影響力,只因被告卸任至今,言行仍受矚目,偶出一語即受社會輿論報導,影響力深遠可見一般,這就是卸任總統的原罪,也是聲押、續押、延押的理由,叫被告如何甘服,先前審判長問我是否認罪,我認了,認了卸任總統的原罪,認了從政30年,主張台獨、一邊一國…。

法:陳先生,你離題了喔,如果你還有這樣的情況,我會再次打斷。

◎辜稱透過阿嬤認識扁 扁:只去捻香

扁:快了,我就快講到辜仲諒了,辜仲諒說我認識他的阿嬤,我根本不認識,我只見過他阿嬤一次,就是她死後我去捻香,檢察官所謂的1億、5千萬、5千萬,加起來2億的事情。

◎政治獻金 不該列為貪污起訴

扁:辜成允的筆錄也提到2004年辜仲諒跟他說,我不可能連任成功,所以2004年他也不看好我的連任,但是選舉末期,特別是最後1個月、半個月、1個禮拜,這是我太太多年後告訴我的,辜仲諒捐了2億的政治獻金,都是在選舉前,這是台灣的政治文化、選舉文化,沒到最後,沒人看得起你,政治獻金是拿不出來的,所謂的2.9億,2億是2004年,我是候選人的政治獻金。

另外辜仲諒光碟裡提到的5千萬,是2004年下半年,立委選舉必須挹注候選人的相關選舉經費,不管我是不是黨主席,我是黨提名最高職務的總統,在任8年,除了總統大選之外,另外也有兩次大型選舉,我不是黨主席還是必須幫忙募款。

2004年三合一縣市長選舉,以及2005年三合一縣市長立委選舉,我都不是黨主席,我仍要以我最大的能耐來幫助募款,那是我的責任,結果起訴書卻說辜仲諒給的2.9億,變成我貪污的錢,連2005年一筆1千5百萬,羅文嘉選台北縣長,是我太太向辜仲諒募得的,羅文嘉還親自打電話給辜仲諒說謝謝,檢察官仍然起訴我這1千5百萬,是我和太太共同貪污的錢。

◎扁:起訴書是聖經嗎 為何不能挑戰!

扁:審判長在裁定書中一再運用,說起訴書哪一頁哪一頁,說我貪污、涉嫌犯罪且涉溓重大,當然審判長要押我,為押而押,我沒有話說,但是如此輕率讓人感慨被告的司法人權,縱使你鄙視他,把他踩在腳底下,也應該要講道理,檢察官起訴書洋洋灑灑一大冊,難道是聖經嗎?為什麼不能質疑?不能挑戰?審判長在昨天的裁定意旨中…。

法:陳先生,請就辜仲諒光碟部分表達意見。

扁:讓我把它講完。

法:你還要講喔?

扁:不講怎麼會接到句號。

法:如果你對延押有意見,請具狀表示,

扁:如果你不想聽,我就具狀表示好了。

◎扁雄辯滔滔 檢出面反駁

越方如:這一段期間檢察官,尤其是特偵組,飽受被告及辯護人,利用檢察官恪遵程序,針對準備程序庭,不做實質辯論的機會,以差距極大的陳述時間,開庭先指摘檢察官違法、教唆串證,是政治檢察官,使檢察官無法在第一時間回應,藉以製造檢察官和證人的心理壓力,企圖干擾訴訟,檢察官原本為避免法庭程序的延宕,不做無謂的回應,卻無法使被告和辯護人知所節制,為免被告誤導視聽,做以下聲明。

從光碟錄製的過程,檢察官為了釐清事實才在訊前密談,證人過程中有自主提出實際經歷,並無不當,例如:證人辜仲諒說正常情形會找首長請求協助,是指正當請求而非關說。

例如2:證人辜仲諒說,找總統都沒有用,門都關了,是指正當正常的門都關了,所以他說後來找旁道,辯護人卻曲解,實非正道,第二、辜仲諒反駁時,身分是被告,檢察官當然得先就背信證交法先做訊問,以決定是否聲請具保、羈押、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至於檢察官諭知具保後,但候保時間以證人身分接受應訊並無不當。

法:休庭到3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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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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