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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籲港正面回應 別縱放嫌逃亡串證

記者 劉亭廷 / 攝影 李承祐 田嘉慶 報導
發佈時間:2019/10/23 00:21
最後更新時間:2019/10/23 08:46

港女箱屍案,台港雙方周二晚間再度上演攻防戰,香港律政司晚間(10/22)重申,目前港府沒有足夠證據,對陳同佳提出刑事告訴,也無法任意逮捕拘留。陸委會晚間二度說明,早已發涵要求派員赴港帶回犯嫌及證據,呼籲港府正面回應,別縱放嫌犯,如果命案無法順利偵辦,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圖/TVBS

 
22日晚間十點半,陸委會大動作,六小時內二度召開記者會,拉著法務部跟內政部一起來,港台政府攻防大戲上演。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我們發函至今已經超過七小時,但是港方迄今沒有具體回應,我們陸委會再次呼籲,港府要負起責任,積極回應我方的要求。」

陸委會第一次召開記者會,是星期二的傍晚5點多,打出的是,已經致函港府,要將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港府律政司晚間8點這樣回應。

 
圖/TVBS

TVB主播(引述香港律政司回應):「任何人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而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能夠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的精神。」

搬出香港奉行「屬地原則」,最低標準就是部分罪行得在香港境內發生,才有司法管轄權,更重申並沒有足夠證據,就疑犯在洗黑錢以外的其他罪行,提出刑事檢控,港府打太極回應,我方這樣接招。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若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對被害者家屬更是情何以堪,傷害永難平復。」

圖/TVBS

搬出司法不能有空窗期,陸委會措辭強硬。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我方呼籲港府深思,若導致這些後果,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眼看陳同佳23日將被釋放,陸委會怎麼說也得搶在半夜前,把球先打回去,牽扯政治的司法案件,雙邊互相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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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陳同佳#押解#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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