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本來打算加發一倍消費券給縣民,礙於地方政府不能印製有價證券,所以縣府改成發放提酒券,而且一發就是3次,分別在3個年節發放,算一算每個人可以多領1萬多元的酒券,目前已經通過縣議會的初審,但這項提案,卻被土產業者批評,說根本是在圖利酒商,提酒券對他們一點好處都沒有。
山不轉路轉,因為地方政府不能印有價證券,所以想加碼發放的金門縣政府,決定加發3節的金酒提酒券回饋縣民,但這個好康,看在其他土產業者眼裡,卻覺得是圖利賣酒的零售商。
土產業者:「用金酒來代替消費券的做法,我覺得是還有要省思的地方,或許它真正帶給金門的經濟,不是那麼活絡。」
儘管有商家不領情,但這項提案已經經過議會初步審核。凡是年滿20歲以上,在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就設籍金門的人,除了原本1年3節的提酒券外,縣府還要在3節中各多發1次價值新台幣3600元的提酒券,算一算,縣府差不多要花上7億才能搞定。
但發了提酒券,民眾轉賣給酒商,酒商再轉手賺一筆,其他土產業者沒有直接獲利,砲轟根本是圖利酒商?何來刺激消費?就連議員也覺得,還不如乾脆發現金。縣議員陳玉珍:「振興地方產業經濟,各行各業才會有活絡的發展。」
縣府想回饋縣民是美意,但方法卻讓多數商家反對,看來金酒盈餘想利用各種方法回饋民眾,要怎麼發,縣府還得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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