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遊方便,但每次預到要找停車位,真得讓很多人傷腦筋,如果又預到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在道路上以及非道路,結果也不一樣,關鍵就在於「非道路」車禍,警方不會釐清肇事責任,其實都是要靠車主本人,蒐證自保。
交通事故頻率高,像這樣在大賣場地下停場,甚至是百貨停車場,或知名觀光景點,每逢連續假期湧入車潮,但很有可能不小心或是閃神了一下,就發生擦撞事故,許多駕駛打電話報警處理,往往交通警察趕來後,不會釐清肇事原因。
台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王雅亭vs.記者蔣志偉:「像這樣一線之隔差多少,一線之隔差在於說警方有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去受理或處理,這樣子的一個交通事故案件,這一個範圍裡面,變成是私有土地,私人領域的停車場。」
像他今年35歲上班族陳俊成,平日開車上下班,回想起去年開車去賣場購物,愛車被撞,報警後,這才發現。
上班族陳俊成:「我曾經就是因為進入到大賣場,停完車以後,然後車子就被人家從後面撞,然後我們請警察來以後,警察就跟我們講說這是私人道路跟私人土地,警察他們沒有辦法受理,說這個案件,就只能交由保險公司去做處理。」
就是因為在停車場,車速慢,若駕駛不小心也可能發生擦撞事故。
律師程立全:「因為那個土地部分,它今天不是公共道路,所以沒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問題,所以造成警方沒有辦法去做這樣子的處理跟介入,可是我們通常還是會建議說,如果遇到這個問題,因為有時候在私人土地上,你並沒有辦法清楚判斷,這停車場到底是私人還是公有,所以還是請警方能夠到場,那警方到場的部分可以做一個備案。」
其實在非道路發生交通事故,過去駕駛若想要調閱監視器,似乎都遭到業者拒絕。
律師建議,民眾若發生車禍當下,一定要先報警處理,最重要一點要來釐清車禍現場是否為「非道路」,同時也可以順便留下「備案」,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也都會在事後確認,是否真的有事故,才可處理後續理賠,當事人盡量自行蒐證,備好充分證據,先自保,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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