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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嗆婦人「跟張淑晶一樣」 男子遭法院判定公然侮辱

編輯 呂家輝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1/08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08 17:37
男子跟婦人起口角,怒罵對方「跟張淑晶一樣」。示意圖/TVBS
男子跟婦人起口角,怒罵對方「跟張淑晶一樣」。示意圖/TVBS

新北市新店區的一名吳姓男子,擔任某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因為懷疑一名婦人沒有居住權,阻撓婦人進入社區,2人發生激烈爭執,沒想到他脫口怒罵婦人「跟張淑晶一樣」,被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最後法院今天(8日)判定,吳男貶損對方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婦人前年9月28日上11點多時,打算進入吳男管理的社區內,被吳男以非社區住戶為由制止,2人爆發口角爭執,還驚動警察前來處理,沒想到2人還是僵持不下,吳男憤而大聲嗆說「她就在那起肖」、「告訴妳不是發瘋就有用」、「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等話,卻因為當時現場還有許多住戶,被認定此舉已貶損婦人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將吳男起訴。

 

張淑晶為社會事件名人,因為租賃契約問題,被外界封為「惡房東」。圖/TVBS資料照

而開庭時,吳男否認犯行,認為此話沒侮辱婦人的意思,會嗆說「跟張淑晶一樣」,是因為婦人長期騷擾住戶,他只是在評論對方的行為,是針對可受公評的事評論。但法官認為,「張淑晶」、「肖查某」等字眼,顯然是把婦人比喻為新聞人物「張淑晶」,主觀上具有貶損名譽的意思,客觀上也足以減損婦人人格及社會評價,與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依法判吳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此外,「張淑晶」一詞被普遍民眾認為代表「惡房東」,是因為張淑晶是社會事件名人,2013年她在租賃契約動手腳,專門挑學生、單親媽媽、弱勢族群下手,利用嚴苛契約加碼收押金,甚至房客退租就索取高額賠償金,因此被許多官司纏身,更被大家形容為「惡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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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張淑晶#惡房東#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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