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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害死女友!他3度酒駕撞死軍人 遭重判6年半

編輯 陳頡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1/01 23:39
最後更新時間:2018/11/01 23:39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基隆市1名李姓男子曾於2008年酒駕肇事,造成後座女友慘死,但他事後和死者冥婚並獲得家屬原諒,因此逃過過失致死罪責。沒想到,他害死心上人卻未吸取教訓,今年1月間又3度酒駕,還一路違規逆向超車,最後在工建路上撞死年僅19歲的志願役軍人。案經法院審理,李男遭重判6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34歲李男今年1月2日在新北市汐止區某釣蝦場喝了4罐啤酒,卻仍開車至基隆百福社區巡視投資的夾娃娃機台,且晚間6時許又到超商喝了2罐啤酒才返家,豈料他不僅酒駕上路,還違規逆向超車,最後在工建路上和19歲林姓機車騎士對撞,導致對方氣管斷裂、左側開放性氣胸等,送醫後不治身亡。

 

圖/TVBS資料畫面

事發後,李男主動向員警坦承酒駕,經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0.66毫克,事後遭檢方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檢警還查出,李男並非首次酒駕,早在2008年就曾酒後騎車肇事,導致後座女友傷重不治,但他後來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和過世女友冥婚,獲得當時檢察官處分不起訴。

不僅如此,李男2014年間第2度酒駕,酒精濃度達0.82毫克,因此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沒想到他仍死性不改,竟再度酒駕上路,這次害死1條19歲的年輕生命。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被告曾在案發後下跪道歉,犯後態度尚佳,但他已2度酒駕致人於死,情節難認可憫,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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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冥婚#基隆地院#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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