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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家屬提國賠 每名罹難者1200萬


發佈時間:2017/11/09 13:00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09 13:15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呼籲行政院賴清德正視八仙塵爆事件;罹難者家屬將對交通部觀光局、新北市政府提國家賠償訴訟,每名罹難者新台幣1200萬元。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告訴中央社記者,尊重罹難者家屬訴訟權。

 

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要求國賠是被害人及罹難者家屬權利,新北市府會提供一切的法律服務,協助向八仙樂園求償,並提供法律支援,協助家屬爭取國賠。

民國104年6月27日發生的八仙塵爆事件,造成15人死亡、近500人燒燙傷。

段宜康上午與律師林永頌、多名罹難者家屬在立法院舉行「八仙往生家屬國賠」記者會,段宜康表示,他要代表非常多關心這件事的立委向大家報告這個「醜陋的事件」。國賠是國家承認對事件有責任的最起碼態度,但這期間沒看到國家負起該負的責任,今年7月觀光局還拒絕國賠請求。
 

段宜康說,每年觀光局會督考八仙樂園一次,每年都要求業者不能開放未合格申請設施,但業者每天都在使用這些違規設施,觀光局明知業者違規使用設施,每年卻還頒獎給八仙樂園說是優良遊樂業者,「觀光局是活在什麼平行時空?」

他說,新北市長朱立倫曾說會協助家屬提國賠,但做了什麼協助?這讓他看到政府漂亮話講盡,要具體負責時,躲得比誰都快。他要向賴清德喊話,希望正視。

林永頌表示,事發後監察院提調查報告,指觀光局、新北市府有嚴重缺失,提出糾正,很遺憾政府機關不承認錯誤、疏失,將由10名罹難者家屬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國賠訴訟。

他說,事發地點是「未經核准」的營業範圍,觀光局卻遲未命停止營業;新北市府對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的遊樂設施營業,放任八仙繼續對外經營。這樣的事不幸發生,政府機關應主動面對、負責,卻都沒有。

罹難者蘇家陞父親蘇進法表示,主管機關對八仙樂園每年的定期檢查流於形式,一味縱容業者違規經營,被監察院糾正後,還不知反省、推諉卸責,家屬一定「要真相、要公道、要究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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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國賠#罹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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