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遺體石沉大海、毀屍滅跡,難道警方就沒有辦法,逮捕殺人兇手嗎?民國95年,高雄前鎮漁港一名女屍被人發現裝在塑膠袋,綁上鐵鍊沉入海底,最後警方查出,原來是她的男友為了詐領保險金,才下手行兇;民國98年高雄興達港情人碼頭也出現一具女屍,身上掛著2個總重18公斤的啞鈴,後來是從死者佩戴的手錶查出身分,循線逮捕殺人的男友。2起案件能順利破案,靠的都是警方仔細蒐證,以及鑑識科學比對相關證物,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
98年6月颱風才剛過境,高雄興達港情人碼頭出現一具女屍,在海中載浮載沉,全身被繩索牢牢纏繞,身上掛了2個總重18公斤的啞鈴,因為死亡多時,屍體無法辯認,警方從死者的手錶上頭2行數字,找到了破案關鍵。
湖內分局偵查隊長周大程(2011.10.21):「就在台南安南地方找到一家鐘錶店,拿去給他看的時候,他一看就是他們寫的。」
原來是死者的婚外情男友-王姓男子,因為金錢糾紛竟然痛下殺機,同樣是被男友殺害,屍體被沉入海底,還有這一件。港警所科長許明哲(2006.10.13):「鐵鍊的重量,還不至於可以使死者身體下沉。」
民國95年,高雄的前鎮漁港被人發現一名女屍,屍體被發現的時候,下半身被黑色塑膠袋套住,身上綁著鐵鍊,凶手同樣也想毀屍滅跡,但警方一清查關係人,死者的男友成了最大嫌疑犯,為了詐領保險金,狠心將女友的頭壓到浴缸內溺水致死再棄屍。
2名兇手都以為將遺體綁上重物後,丟入海裡,就不會被發現,沒想到法網恢恢,透過鑑識科學,一樣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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