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尾隨跟拍,小心受罰!一名男子過年前開車買菸,卻被檢舉達人尾隨偷拍,直到回家才發現被跟蹤,由於這名男子沒有吸菸亂丟菸蒂,質問對方卻反遭恐嚇,大嘆全民狗仔沒隱私;警方表示,去年大法官釋憲,無故跟拍經過勸阻不聽,已經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民眾提供證據,獎金獵人可能錢還沒賺到,最高還會被罰新台幣3千元。
吸菸亂丟菸蒂、吃檳榔亂吐檳榔渣,這一幕幕畫面,全是檢舉達人尾隨跟拍,提供給環保局賺取獎金的證據,就因為積少成多,獎金可觀,很多人利用手機、相機、攝影機,甚至行車記錄器,偷拍蒐證,只是這樣的行為,可不能無限上綱。
過年期間,一位民眾開車買菸,就被獎金獵人盯上,直到回到家門才發現怎麼一路有人跟蹤偷拍,沒有吸菸亂丟的民眾理直氣壯質問對方,卻反被嗆恐嚇,大嘆全民狗仔沒隱私,走在路上還被當罪犯。
其實大法官去年7月就曾釋憲,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過勸阻還不停止,就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以處罰新台幣3千元。
中和二分局偵查隊長洪俊義:「也可以錄音,也可以錄影,也可以拍照,那你如果是被侵擾的對象,被這些所謂的跟蒐達人侵擾的對象,你可以用手機來蒐證,蒐證之後,進而對於跟蒐達人,所謂的跟蒐達人予以提告。」
也就是說,檢舉達人可能還沒賺到獎金,可能荷包先失血,亂丟菸蒂、垃圾、檳榔渣破壞環境衛生不對,但沒有犯錯卻又無緣無故偷拍別人,一樣也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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