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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絞殺母女 更一審死刑定讞

記者 謝宜倫 葉韋辰 / 攝影 黃建國 鍾佳男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7/03 13:10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03 20:34

2013年發生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跟他分手和討債,竟然潛入對方家中先勒斃她的母親,再埋伏等她回家,將女方性侵後勒死;經歷4年的纏訟,更一審今天宣判男子死刑定讞!


 

帶著寶貝女兒和妻子照片,王爸爸內心煎熬,坐在法庭內等待判決結果。

法官:「符合罪刑相當刑責,沒有濫用量刑裁量權,也沒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規定的問題。」

4年前,女兒和妻子雙雙被女兒前男友黃姓男子勒斃,纏訟4年多,3日最高院更一審依強制性交和殺人罪宣判「死刑」定讞。
 

死者親屬:「還我甚麼公道,我女兒和妻子也不會再回來了,我這輩子最愛的就是我妻子和老婆而已。」

王爸爸說,這麼久的時間以來內心煎熬,連覺都無法好好睡,終於盼到一個結果。2013年新北市三重一名黃姓男子,不滿女友兵變還追討債務,竟然偷偷潛入對方家中,先勒斃她的母親,再埋伏待她回家,對她性侵害再勒斃。

記者(2016.05.24):「要不要向家屬道歉。」

黃姓男子出庭時還曾向王爸爸下跪道歉,但女兒和妻子至親被殺害,怎麼可能說原諒就原諒,一、二審都判決死刑,但三審法官認為沒符合2公約的死刑要件,發回更審,這次更一審再次逆轉,法官認定黃姓男子犯下最嚴重犯行,還是難逃死刑。

死者親屬:「如果關1、20年,不要再浪費國家的米了,要積極地槍斃,要快點抓去槍斃。」

這是既鄭捷之後再次有死刑定讞,黃姓男子當年狠心殺害王爸爸的妻女,傷痛難以釋懷,已經等了4年,雖然很希望死刑能趕快執行,但妻子和女兒卻再也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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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恐怖情人#勒斃#母女#絞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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