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在臉書上打卡,反遭警方埋伏逮人!一名李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了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結果還發生性關係,常常為了男友不回家,對方家長氣得提出告訴,雖然事後雙方溝通好還結婚了!但和誘罪是公訴罪不得撤告,他被判刑6個月,為了躲避追查刻意躲回宜蘭老家,但因為太愛PO臉書打卡,遭警方鎖定。
穿著黑色上衣的李姓男子,看見警察上門不得不乖乖就範,當時老婆也在一旁,但他遭法院判刑6個月的有期徒刑,卻四處趴趴走,甚至還在臉書上打卡洩露行蹤。
跟家人出遊想讓朋友知道,就在當地打卡,只是不打還沒事,打了卻設定公開,警方立刻循線掌握人,原來他去年因為涉及與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遭對方家長提告。
李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這名這名少女,當時她才14歲為了男友不回家,爸爸知道後大罵根本是誘拐她女兒!一氣之下提告和誘罪,但後來雙方溝通後還結婚了,偏偏和誘罪是公訴罪不得撤告,法院最後還是判刑,他知道遭判刑四處躲藏,帶著老婆躲回宜蘭老家,結果吃好料就想炫耀打卡,分別在板橋新店以及員山都有PO文。
台北市刑大科偵隊副隊長謝其瑾:「他的行蹤都飄忽不定,我們經過分析以後,發現他應該落腳在宜蘭的老家,所以我們派員到宜蘭去做埋伏。」
李姓男子還特愛牛排,結果吃大餐卻露了餡,明明知道自己因和誘罪遭到通緝,又捨不得離開老婆,只好帶著她一起在宜蘭打零工,但老婆未成年,即使再愛還是觸犯法律。得進到監獄裡服完6個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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