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過馬路撞闖紅燈騎士 她遭判刑求償169萬

記者 廖容瑩 / 攝影 廖文漢 陳勝緯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01 18:03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2 11:39

台中一名游小姐2年前開車,被一名阿伯騎機車闖紅燈撞上來,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車禍事件送交通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游小姐無肇事責任,但家屬提告,法院一審判決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得拘役50天,家屬甚至開口要求賠償169萬,游小姐不滿,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別人闖紅燈來撞她竟然被判刑,但地院解釋,當時游小姐經過路口,燈號正好由綠轉黃,認為他搶黃燈得負起部責任,才會判刑拘役50天。


 

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我綠燈通行,那對方不就是闖紅燈,那對方為什麼可以因為這樣子就提告我,那我們要交通號誌做什麼,好看用的嗎?

他是游小姐,說的好氣,因為就在104年8月13日,他綠燈行駛被闖紅燈的機車撞上,卻被提告,判過失傷害致人重傷需要賠償。

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法院應該就是要給我們公平正義啊,不然我們要法院做什麼,怎麼會是判這樣的判決?」
 

被撞卻被台中地院判過失傷害致人重傷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對方連帶提損害賠償,求償169萬,調解後改為50萬元,游小姐不服,因為當時他開車行駛在台中市東區南京東路上,綠燈行駛,對方郭姓騎士闖紅燈撞上他重傷,車禍鑑定結果,游小姐沒有肇事責任,車禍發生是騎士違反號誌規定。

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我是沒有肇事責任的,對方是有肇事責任,因為他闖紅燈。」

游小姐說騎士重傷事故後7個月死亡,醫院也開立證明,騎士家屬當時領走強制險210萬,現在又因為判決要求民事賠償,他不解自己沒有肇責、車禍後也有去探望對方,怎麼會被緊咬不放。

機車肇事家屬張姓婦人:「只要對方一個道歉,我一毛錢都沒有拿都無所謂。」

當時闖紅燈的騎士家屬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他沒肇責,都沒道歉才會循法律途徑求公道。

機車肇事家屬張姓婦人:「爭取她認罪,一個道歉。」

台中地院庭長吳幸芬:「被告她在通過路口,應該號誌燈是有轉成黃燈了。」
 

台中地院表示,雖然機車騎士闖紅燈是事實,但駕駛游小姐經過路口時,燈號由綠轉黃,認為她搶黃燈才擦撞,必須負起部分責任,騎士家屬要一個道歉,被撞的轎車駕駛不服,交通鑑定沒肇責,卻背了一條罪,堅持上訴。

下載TVBS新聞APP,抽1萬元電子禮券! 活動詳情

◤獨家名人娛樂◢

👉藍心湄:單身是選擇 學會4件事活出精采

👉蔡依林、孔劉等男神、女神單身霸氣金句

👉少女心噴發!此生必看「甜寵劇」片單


◤2024女大粉美賞◢

👉華人美妝奧斯卡賞 即日起免費報名中

👉殿堂級美妝賞 美力爆發,無所畏懼!

👉歡迎各式肌膚保養、美妝、保健品角逐


#闖紅燈#責任歸屬#判賠#交通規則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506

0.0717

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