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希望子女健康成長,但桃園這名媽媽似乎對女兒的體重變化太計較了!她的6歲女兒3天瘦0.3公斤,讓她非常不捨,竟然怒告幼稚園的師長凌虐她的小孩;但桃檢認為,女童減少0.3公斤很難證明是學校師長造成,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醫師也說,很可能上個廁所、喝個水,就會造成0.3公斤的變化。

磅秤歸零,毛巾放上去就有400公克重,何況是小朋友穿衣服站上體重計量體重,都會有明顯變化,然而桃園一名杜姓母親,似乎對女兒體重的數字太計較,女兒6歲大,在龜山一所國小附設幼稚園就讀,今年年5月4日到7日從16.6公斤下降到16.3公斤,3天瘦0.3公斤,媽媽不捨,告校長、主任、老師、還有廚工凌虐、體罰,但最後桃檢對這4名師長不起訴,因為母親沒有驗傷單和其他證據;女童就醫後,醫師也說女童骨架小、吸收能力不好。
醫師胡錕杰:「體重減輕,沒有到脫水的地步,不用太擔心。」
只下降0.3公斤實在無法認定虐待,不過女童16多公斤,確實有點過瘦,正常6歲小孩的體重,男孩身高106~129公分,體重大約20.1~29.8公斤;女孩則是到106~124 公分,體重20.1~27.5公斤。
醫師胡錕杰:「300公克大概尿個尿,350到500的cc尿量排除都會影響。」
只是穿上外套多喝水、上廁所,感冒或用不同的體重機測量,都有可能出現0.3公斤的誤差。醫師提醒,最重要就是注意小朋友的精神、活動力,體能在正常情況下,體重稍稍減輕,家長不必別太憂心。

【yoxi 有喜送好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