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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獲「情資」警官未報備赴陸 踩紅線記過

記者 楊致中 黃建國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8/18 18: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8/19 11:00
圖/TVBS
圖/TVBS

案衝過頭,陽姓警官踩到紅線,還恐怕連累主管!任職刑事局國際科的陽姓警官,官階兩線三,過去戰功彪炳,破過不少販毒跟詐欺集團,四年前總統馬英九還親自頒獎給他。這回到香港玩,順便約線民見面,希望取得販毒集團情資,因為對方改約深圳,他便宜行事沒有報備就前往,結果引發一連串巧合,最後留在大陸近三個星期協助辦案才返台,對此法務部表示,一無所知,但呼籲辦案要守住底線,以免影響兩岸司法互助關係。

陽姓警官過去戰功彪炳,這一次急著取得情資,沒有報備情況之下就前進大陸,因此不排除會被記過處分。

 

就像這樣,經常在刑事局押解人犯移送地檢署,陽姓警官長期在外勤辦案,五年前偵辦跨境毒品走私案,破獲樊聚林販毒集團,四年前還因為反毒有功,獲得總統頒獎,接著又連破六百公斤安非他命毒品,今年也破獲好幾起詐欺案件,他辦案經驗豐富,但因為一次便宜行事,恐怕要連累長官。

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我們陽姓偵查正事實上沒有被大陸公安留置或是逮捕,他是配合公安查證。」

刑事局強調,陽姓警官並非遭軟禁,上個月23號,他跟線民在深圳見面後,雙方約在餐廳吃飯,當時陽姓警官帶兩個朋友,線民帶三個人同桌,期間線民告訴他,有個毒販有能力拿到300公斤K他命毒品,每公斤5萬元人民幣,陽姓警官於是用Line回報在台同事「鎖定毒販」,但沒想到線民的朋友涉及詐欺案,因此遭大公安鎖定,全部帶回公安部門。
 

陽姓警官說,公安要求協助辦案,但法務部表示,一無所知,也呼籲檢警辦案,應該要在司法互助的架構下,不要影響好不容易建立好的機制。

前桃園地院法官律師謝憲杰:「如果按照正式司法互助方式要求協助,變成大陸地區要以共打方式,請求警官回到大陸地區去說明或是偵辦,這恐怕在時效上面成效上面會緩不濟急。」

辦案經驗豐富的警官,雖然休假辦案值得鼓勵,人也平安回台,但也誤觸兩岸敏感的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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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出勤#大陸#未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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