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辦八仙粉塵爆炸意外,發現當時樂園業者和主辦單位的契約裡,都有總經理陳慧穎和行政總監的蓋章,但他們供稱對活動細節不了解,也強調不知道彩粉的危險性,雙方還簽訂「主辦單位全權負責活動安全」,也就是說,八仙樂園只是單純租借場地和意外無關。
記者vs.八仙總經理陳慧穎:「覺得只租借場地都不用負責的嗎?」
地檢署複訊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只是兩人從頭到尾,不斷強調出借場地而已,令外界質疑難道這樣就不用負責任嗎?
記者vs.八仙總經理陳慧穎:「總經理有沒有什麼話想說?」
檢警調查發現,17日時雙方開會簽定合約,決定以4天99萬元的租金出借,合約一路從林玉芬往上呈報到總經理陳慧穎,但他們供稱只有蓋章,活動企劃沒看過,不會去干涉,當初內容載明所有的細節都是由主辦單位呂忠吉主導,連安全相關問題也是,但八仙樂園就不用監督嗎?
因為除非有鑑識結果能證明八仙出借的場地,有引發火源導致粉塵爆炸的關聯性,或是明知道有危險樂園卻不理會,才有可能把他們列為被告,不過目前陳慧穎、林玉芬在偵訊時,都供稱完全不知道粉塵有危險性,最好檢察官只好以證人身分,將兩人請回。
記者vs.八仙總經理陳慧穎:「總經理現在是證人身分嗎?」
雖然連2年彩色派對都是在八仙樂園舉辦,但之前是在泳池旁的廣場,這一次刻意把水抽乾,會場改在凹陷的游泳池內,可能就是造成粉塵爆炸的關鍵之一,只是依舊欠缺直接證據,八仙樂園很有可能,將從這起公安事故中順利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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