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為酒駕被取締,動手打警察的前酒店女幹部段玉,在97年,和旗下小姐發生肢體衝突,涉嫌用手戳對方雙眼、甩巴掌,造成駱姓女子眼角膜和臉部受傷,台北地院判決她要賠對方6萬元的精神賠償,段玉不滿判決結果,在部落格上,公佈片段監視器影帶,替自己喊冤。
97年8月,穿著洋裝的駱姓女子到台北市林森北路的酒店找人,但駱姓女子先踹停在路邊的車子一腳。
這麼生氣,其實是為了她,曾經因為酒駕打警察巴掌,登上媒體版面的酒店幹部段玉,駱姓女子這次找她是為了想跟酒客交往,請求酒店幹部段玉允許,但穿著白色上衣的段玉出現,卻沒理會她直接上車,接著駱姓女子鑽進車裡,大吵大鬧。
一旁的酒店工作人員後來發現事情不對勁,趕快拉開駱姓女子,段玉離開現場,最後駱姓女子自己搭乘計程車離開,但事後自己拍照,控訴遭受毆打。
駱姓女子提告,她鑽進車子裡的時候,被戳眼睛、賞巴掌,身心受創求償90萬元;法院認為傷勢沒那麼嚴重,判決段玉必須賠償駱姓女子6萬元精神損失。
但段玉覺得明明是駱姓女子先動手,自己還要賠償,架設部落格,公佈駱姓女子的生活照反擊。
重回案發現場,就是這支監視器拍下畫面,但這段畫面在事隔3年之後PO上網路,似乎火氣還沒消,雙方都不願意在鏡頭前澄清,兩個女人吵了3年,還沒氣消。
◎畫面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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