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一名賴姓男子,今年3月間因向母親討錢被拒,竟情緒失控對年邁的母親施暴。賴男不僅限制母親行動,還將其強壓在地強灌自來水,甚至將母親的手機丟到瓦斯爐燒毀。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處賴男有期徒刑4年6月。
討錢被拒 逆子情緒失控施暴
判決指出,今年3月9日深夜23時40分許,賴男因向母親討錢遭拒,竟突然情緒失控,怒摔玻璃瓶,還將衛生棉泡水,並出現把洗衣粉放進冰箱等異常舉動。
恃強凌弱強灌自來水 燒毀手機阻求援
當晚23時53分左右,身高近174公分的賴男,憑藉體型優勢,將身高僅156公分的母親強行拉扯至廚房洗手槽旁。母親因不敵拉扯跌坐在地,賴男竟趁她無法起身反抗之際,用水杯接取自來水,強行灌入母親口中2次。
隨後,母親趁隙逃到賴男房間並反鎖躲藏。賴男見狀,竟將先前搶來的手機放到廚房瓦斯爐上點火燒毀。警方於23時55分獲報到場,察覺屋內瀰漫燒焦的塑膠味,隨即通知消防人員。隔日凌晨,警消破門而入,才將受困的母親救出。經送醫驗傷,母親受有臉頰多處擦挫傷、右遠端鎖骨骨折、右大腿挫傷等傷勢。
屢次狡辯難逃法網 法官重判4年6月
檢方偵訊時,賴男矢口否認犯行,甚至以「母親遭鬼附身」、「防止她跳樓」、「手機裡有髒東西」等荒謬理由試圖脫罪。然而,法官審酌各項事證,認定賴男犯罪事實明確。
法官在判決中嚴厲斥責,賴男正值壯年卻不思自食其力,僅因討錢未果就惱羞成怒,罔顧對方是年邁的生母,恃強凌弱施以暴行,導致母親身心俱創、終日惶恐。考量賴男前科累累,曾犯下重傷、竊盜、詐欺及毒品等罪,素行不良,雖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仍依刑法「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其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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