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安通溪旁有三座免費泡腳池,因位於河川行水區,且自2003年《溫泉法》實施後未申請水權,導致違規使用,由於部分當地居民占用泡腳池並驅趕遊客,遭多次投訴,加上縣府明確要求限期申請水權,否則將連續處罰,因此玉里鎮公所宣布,自4月1日起將斷電停水,並評估拆除泡腳池,結束這長達30年的免費泡湯歷史。

泡腳池違規使用引爭議
違建溫泉遭縣府勒令改善
花蓮縣政府在去年11月發函,要求玉里鎮公所限期申請水權,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萬元至2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鎮公所指出,除了行政處分壓力外,抽水馬達的電費與維修也由公所負擔,造成財政負擔;對此,鎮長龔文俊表示,設施違法且影響觀光形象,為求行政合法與民眾安全,確定4月1日起強制斷電,並將拆除填平泡腳池。

未來泡腳池規劃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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