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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夜市脫褲「做口碑」遭報警 台籍夫妻公然猥褻罪起訴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0 14:0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0 14:04
士林夜市驚見男女裸露做不雅動作,夫妻檔遭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圖/TVBS)
士林夜市驚見男女裸露做不雅動作,夫妻檔遭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圖/TVBS)

台北市人氣觀光景點士林夜市驚傳公然猥褻事件,1月13日晚間一對余姓、王姓夫妻檔疑似情緒過於激動,竟在人來人往的基河路101號美食街外電扶梯口上演限制級畫面,公然裸露生殖器與臀部,更在公共出入口做出不雅動作,過程全被目擊民眾拍下報警,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正式依公然猥褻罪將兩人起訴。

裸露下體跪坐吞吐 路人嚇壞報警

據了解,當晚8時26分許余男與王女一時興起,在美食街外的公共空間大解放,余男將褲子褪至臀部以下、裸露生殖器坐在地上;王女則脫去上身外衣僅穿內衣,同樣褪下下半身衣物裸露臀部,跪坐在余男面前做出猥褻動作。當時正值夜市人潮眾多時段,目擊民眾見如此行徑,隨即拍照存證並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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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坦承犯行:情緒太高漲

警方接獲通報後,根據民眾提供的照片並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這對夫妻的身分並通知到案。兩人於警訊後依法移送地檢署,面對檢方偵訊時,對相關猥褻行為均坦承不諱,坦承當時是因為情緒高漲才做出脫序舉動。

檢方依法起訴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審酌後認為,兩人的行為已足以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看見,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涉犯《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考量兩人對犯行供認不諱且證據確鑿,檢方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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