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中,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各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11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受害家屬楊生父親對此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對未成年兇手過度保護,甚至可提假釋。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該案中犯下殺人罪行的對象是未成年者,最多就是判15年,不可能判死刑、無期徒刑,因為目前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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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事法》修法?林智群:過度極端對另一個案不公平
針對楊父屢屢痛批「《少事法》把我打到遍體鱗傷!」林智群今(16)日在臉書表示,一堆人說修法,那他說也可以修法成「殺人者死,不管他幾歲」。哪天小孩為了保護媽媽殺爸爸,判死刑,大家再來靠北判太重。
林智群認為,你今天會因為這個個案而把法律修得很重,哪天就會覺得「這個修得很重的法律」對於另一個個案很不公平。
對此,有人說他這樣講很冷血,林智群反問「原來我們律師念法律,是要讓大家開心的嗎?我們看起來像娛樂業嗎?」他稱自己碰過、也理解有些人就是希望律師講好話(你講太直白,他沒辦法接受,就會去找其他律師),但如果沒有搞清楚你現在的狀況,而讓你產生錯誤的期待,比如不可能判死刑,只能判15年,又告訴你有機會判死刑,這樣反而是不專業的!
法官依法判決 林智群:難道要用感情處理嗎
至於為何需要法官律師根據情理法做出專業判斷,林智群說,「法官律師不依法處理事情,難道要依照人的感情去處理嗎?那這樣還需要律師或法官嗎?不依照法律判刑的法官,你也會怕吧?」
台灣未成年人數高達334萬
談及國中生割頸案,林智群提醒,新北割喉案的那兩個少年少女很可惡、很邪惡,但他要大家確認一個數字,全台灣未成年人有334萬人,我們是推定這些小朋友的社會經驗比一般大人低,所以給他犯錯的空間。今天為了一個極端個案(好我們說還有其他100-200個個案,未成年人很壞),而把全部未成年人的待遇比照成年人,這樣很公平嗎?
他分析,18歲是一個很明確的標準,你現在要加上其他條件(比如「惡性重大」),就會產生不確定性,最後可能變成毫無標準。本來有一個很明確的18歲的界線,這邊是18歲以下,那邊是18歲以上,大家對於惡劣的未成年人,想比照成年人的想法,是幫兩邊架了一個橋,任何青少年,都可以用惡性重大把它移到成年人那邊去,這樣的制度設計反而是危險的,因為你不曉得那個惡性重大的概念會不會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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