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2024年12月發生一起死亡悲劇,一名60歲的盧姓婦人一如往常前往某資源回收場,販賣撿拾的回收物時,結果後方由5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挖土機,沒有注意盧婦在堆棄紙類回收物,於是將她當場輾斃,甚至顱骨骨折變形可見腦組織,全案經台中地檢署追查,林男竟沒有合格證書,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依過失致死處林男8月,至於放任林男無照且未派人監工的羅姓老闆,則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沒在看又無照 挖土機倒車輾斃婦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6年受雇於羅姓資源回收場老闆,負責秤回收物重量、載回收物至回收區堆放,駕駛挖掘機整理回收物,只是2024年12月20日14時24分,林男未注意操作半徑無人員進出及後方無人員活動,就直接開著挖土機倒車。更多新聞:家境清寒又獨養2孩!台中爸闖紅燈害姊弟永別 賠3百萬免關
而林男倒車到一半時,從後照鏡發現一台手推車,於是立即下車查看,結果目睹自己壓到在堆棄紙類回收物的盧婦,由於撞擊力道強烈,盧婦受有上下顎骨折變形及挫裂傷、前額部、頂部頭皮大面積挫裂傷、顱骨骨折變形可見腦組織、上下顎牙齒因骨折錯列、雙側肋骨多處骨折及擦挫傷及右上肢及右下肢多處骨折,當場死亡。
老闆疏失重大 和員工雙雙被判刑
據台中地檢署追查,盧婦平日有前往回收場,以手推車載運紙類回收物的習慣,且駕駛挖土機的林男,並未領有重機械檢定合格證書,此外,羅姓老闆也無指揮員工於現場監督,並未設置安全隔離措施,讓盧婦穿梭在貨車、挖土機間,還雇用無照人員駕駛挖土機,依過失致死將兩人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林男跟羅姓老闆皆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兩人過失行為造成盧婦死亡,加上因金額差距過大,以致調解不成立,不同意給予兩人緩刑,依過失致死處林男8月,羅姓老闆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