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台南21歲王男潛入某大學廁所偷拍女大生如廁,被抓包判刑後,沒有學到教訓,又在3個月後返回原地點故技重施,再度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男短時間內再犯,惡性不輕,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但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潛入大學女廁偷拍被抓包判刑3個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5年3月11日下午2時許,王男潛入某大學一處女廁躲藏,他持手機偷拍隔壁隔間女大生如廁畫面,結果發出聲響,被人發現報警,王男被逮捕送辦,並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學不乖?又返回同地點故技重施
被判刑又再次犯案,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懼不安,加上王男先前剛因偷拍被判刑後又再犯,惡性不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為防止再犯,不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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