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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傳縱火!女嫌:等老公開庭...「噴酒精、燒螞蟻」

記者 藍婷瀅 / 攝影 朱光弘 田嘉慶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14 22:5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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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歲蔣姓女子14日晚間陪同丈夫至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在等候期間於院內超商自助區發現桌上有螞蟻,竟以酒精噴灑後用打火機點火燃燒,導致桌面及旁邊杯架出現焦黑痕跡,所幸火勢未擴大且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後迅速將其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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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VBS AI實驗室

一名20歲蔣姓女子14日晚間陪同丈夫至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在等候期間於院內超商自助區發現桌上有螞蟻,竟以酒精噴灑後用打火機點火燃燒,導致桌面及旁邊杯架出現焦黑痕跡,所幸火勢未擴大且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後迅速將其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新北地方法院超商自助區有燃燒痕跡。(圖/警方提供)

 
事發於14日晚間7點半,新北地方法院內一名法警經過超商自助機台時,聞到濃濃燒焦味,擔心發生嚴重火災,立即報案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現場可見咖啡機前已拉起黃色封鎖線,桌上留有兩三處咖啡色焦痕,旁邊的杯架同樣出現焦黑痕跡。

經警方調查,蔣姓女子表示,當時她在法院等待因詐欺案遭通緝的丈夫開庭,便先到旁邊超商的充電座為手機充電。期間她發現桌上爬滿螞蟻,於是拿酒精噴灑後,再以打火機點火燃燒。蔣姓女子離開現場後,法警經過時發現異狀隨即報案,警方才循線找到她進行說明。

新北地方法院超商自助區疑似有人縱火,不過嫌疑犯到案說明表示,只是要燒桌上的螞蟻。(圖/警方提供)

 
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柯奕丞表示,員警獲報後迅速查獲嫌疑人,所幸現場無人受傷,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以現行犯移送偵辦。

儘管蔣姓女子本意並非要在法院縱火,且火勢並未擴大、現場也無人員傷亡,但在公共場所隨意燃燒物品,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他人。警方強調,此類行為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此仍依法將其逮捕送辦。原本只是陪同丈夫前來法院,最終自己也被移送法辦。

 

#蔣姓女子# 新北地方法院# 公共危險罪# 法警# 縱火# 螞蟻# 酒精# 打火機# 焦黑痕跡# 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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