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年僅18歲的康姓男大生,於去年7月26日凌晨,在某知名百貨內搭乘電梯時,竟脫褲露出生殖器,並以衣物遮掩,使用下體碰觸女顧客屁股,還用手機拍攝犯罪證據。女顧客察覺異狀,於是立刻通報父親,當場制止康男並報警。事後康男自白認罪,法官考量其無前科、年僅18歲且具悔意,於是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
男大生電梯露鳥狂蹭女 遭逮現行慘了
判決書指出,康姓男大生於2025年7月26日凌晨12時25分,在高雄某知名百貨電梯內,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並以衣服遮掩。趁搭乘電梯時,他用生殖器碰觸搭乘同班電梯的女顧客屁股,並拿手機拍下全程。女顧客當下察覺不對,立即告知同行父親,當場制止康男,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詢問康男。康男在警詢及偵查期間皆自白犯行,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酌康男為初犯、無前科,且行為時年僅18歲,智慮甚淺,願意承認錯誤並積極面對,認為康男對社會規範並無重大偏離。
法院最終判處康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緩刑期間必須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到指定醫療機構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處遇措施,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