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創黨元老、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多年前涉入再生瀝青工程弊案,利用職權協助特定廠商圍標並收受賄賂千萬,經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歷經長達19年的纏訟,最高法院今(10)日駁回上訴,判處許富男6年徒刑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阿扁好麻吉!許富男曾自居「阿扁團隊議會代言人」
許富男參與民主運動多年,是民進黨創黨黨員,也曾任民進黨全國黨代表,連任兩屆台北市議員,過去與陳水扁關係密切,不僅是阿扁立委東區服務處主任、八三年阿扁競選市長東區總幹事、阿扁市府秘書,還交情好到自居是「阿扁團隊議會代言人」。
 許富男利用職權索賄 金額高達千萬元
不過回顧整起案件,2002年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再生瀝青使用規範,要求道路工程使用再生瀝青。許富男便利用其台北市議員的職權,要求道路工程招標時必須檢附「再生瀝青許可證」,藉此協助特定廠商圍標。瀝青廠商則透過許富男的特助蔡聰興,與其協商,並支付「權利金」作為回報。
到2006年台北地檢署對許富男等人提起公訴,案件自此進入漫長的審理程序。相關調查顯示,廠商為求得標,私下達成協議,甚至招待養工處官員上酒店喝花酒。檢調單位調查指出,業者允諾事成後,按道路工程再生瀝青噸數,每噸支付100元作為酬金給許富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