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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人夫「約早餐」騙上車!連環誘姦同事 她被迫淪小三下場慘

作者 引新聞 責任編輯 黃宇辰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5 22:1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5 22:11
台中市驚傳一起醫院人夫利用職場權勢,對女同事實施「連環誘姦」的桃色醜聞。(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中市驚傳一起醫院人夫利用職場權勢,對女同事實施「連環誘姦」的桃色醜聞。(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中市驚傳一起醫院人夫利用職場權勢,對女同事實施「連環誘姦」的桃色醜聞。已婚多年的男子阿強(化名)隱瞞婚姻狀況,利用話術將同事小美(化名)騙上車偷歡,並在得逞後以把柄要脅,迫使小美屢次赴約。最終,小美因良心不安,含淚向正宮坦承這段充滿脅迫與不安的「車內激情」,導致整起外遇事件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侵害配偶權,判決須賠償正宮新台幣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強與妻子婚後生活穩定,育有子女。然而,今年6月間,正宮收到小美的主動訊息,約見面後,小美當場坦承自己與阿強發生不倫關係,並表示是因良心譴責才願意說出實情。這讓正宮震怒不已,隨即提告求償。

 

小美在庭上辯稱,她當時心理狀況不佳,承受家庭與工作雙重壓力,阿強藉機靠近。阿強不僅刻意隱瞞已婚身份,還利用「聊天、吃早餐」等理由將她騙上車,並多次要求發生性關係。小美坦言,第一次得逞後,阿強便持續以話術邀約,她因擔心把柄被掌握,只能被迫服從,屢次前往赴約。她強調,最終因不安和懷疑自己不是唯一受害者,才主動向正宮攤牌,並提供了手中的關鍵證據。

小美強調,自己雖有侵害配偶權,但自身經濟困難,沒有積蓄,仍背負學貸,配偶甚至罹癌,希望法院能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審酌雙方社會地位、經濟能力與行為情節後,認定小美應對侵害配偶權的行為負責,最終裁定30萬元作為精神撫慰金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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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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