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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清害死剴剴!社工陳尚潔否認知情 證人指她曾來電告知:額頭有傷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7 16:48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7 18:58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圖/TVBS)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圖/TVBS)

兒福聯盟因轉介1歲男童剴剴給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照顧,導致剴剴遭凌虐致死,檢方查出,兒福社工陳尚潔有10項過錯,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傳喚新北市社會局樹鶯社福中心社工施盈儒、衛福部社家署家庭支持組家庭資源科督導徐珮華出庭作證。

剴剴在周姓前保母照顧期間是由樹鶯社福中心負責,由樹鶯社工施盈如評估剴剴的出養條件並訪視,再由她轉介給兒福聯盟。

剴剴講髒話?證人:沒聽過


 
施盈如證稱,陳尚潔曾打電話告訴她,剴剴額頭有瘀青,還轉述保母劉彩萱說剴剴講髒話、自撞,懷疑是周姓前保母照顧期間產生的,陳尚潔問她,有沒有這種狀況?但她去面訪時沒有看到剴剴有外傷、跟其他孩子搶玩具、互動時也沒有聽到講髒話,她對劉彩萱的說法有保留,跟陳尚潔達成共識,請陳持續觀察剴剴狀況,她追蹤外婆家經濟狀況,最後接到「剴剴死亡通知」。

施女也說,她曾跟陳尚潔討論,在剴剴出養前是否讓周姓前保母照顧,但陳婉拒她的提議。檢察官詰問,剴剴是否由新北市社會局保護安置或委託安置?施女表示,剴剴從未進入安置流程,但若要以安置為前提,那剴剴案就沒有所謂的「主責社工」。

剴剴案後衛福部大修法明確規定在職訓練


徐珮華證稱,收出養媒合機構屬特許行業,須衛福部許可、媒合人員必須是社工。受剴剴案影響,衛福部今年7月大幅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將本來就有的在職訓練做明確規定。她強調,過去社工的養成,以保護性為主,考試未納入兒虐辨識,但會在實務上遇到。

 
更多新聞:剴剴案兒福社工今4度出庭 陳尚潔無意和解、想聲請傳喚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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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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