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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鋸尺刀割喉女友!她負傷全裸奔逃血濺超商 桃園男遭起訴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2 14:0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2 14:02
女子遭割喉後直衝超商求助。(資料照/TVBS)
女子遭割喉後直衝超商求助。(資料照/TVBS)

桃園市54歲的呂姓男子因不滿與同居人莊姓女子感情生變,在今年9月15日晚間9時10分許,在租屋處趁莊女沐浴時持鋸齒刀割喉,造成莊女負傷,流血奔逃至超商求救。警方與救護人員到場將兩人送醫,並在現場查獲鋸尺刀1把,所幸莊女經2天加護病房插管搶救後脫險。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家庭暴力罪之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提起公訴。

感情糾紛釀命案 女子全裸奔逃求生

檢警調查指出,呂姓男子與莊女為同居情侶關係,雙方因感情問題,在9月15日發生激烈爭執,呂男明知頸部為要害,若持鋒銳刀械攻擊人體頸部,足以致人死亡,但呂男仍基於殺人犯意,持鋸齒刀朝正在浴室的莊女頸部攻擊,導致莊女頸部撕裂傷併氣管撕裂傷、急性呼吸衰竭。
 
莊女負傷後,忍痛全裸從租屋處奔逃至附近超商,沿途鮮血滴落,超商店員見狀立刻報警。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緊急包紮止血後緊急送醫。警方在現場發現呂姓男子昏迷,左手腕有大量血漬,隨即一併送醫,並在現場查獲鋸尺刀1把,而莊女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2天後,終於搶回一命。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提起公訴

據了解,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呂姓男子坦承犯行,並辯稱因不滿感情生變與女友爭吵後,情緒失控隨手持刀犯案。檢方認為呂男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而未致死亡結果,將其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桃園市#家庭暴力罪#殺人未遂罪#感情糾紛#命案#全裸奔逃#警方#救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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