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日前在分局督察組人員進行內部稽查時,發現該所電腦出現異常查詢紀錄,經追查,發現為時任副所長所為,且他未有行政、刑案調查的偵辦紀錄,被認定違法查訊個資移送法辦。
檢方裁定5萬交保 警局火速拔官
檢方調查,55歲的鄭姓副所長,查訊特定民眾個資,但卻無合理解釋且無刑案或行政相關資料,鄭員指出是幫友人幫忙查詢個資,經檢察官訊後鄭姓員警裁定新臺幣5萬元交保、鄧姓員警無保請回。大安分局將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員警涉案,另視涉案情節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並改調警備隊服勤。
大安分局強調「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