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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趴變地獄!女大生醉倒遭輪流性侵 5男圍觀喊:一個一個來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3 08:0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3 08:00
女大生遭男同學性侵,對方竟喊「要輪流來」。(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女大生遭男同學性侵,對方竟喊「要輪流來」。(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女大生於2019年前往屏東、參加同班的洪姓男同學生日派對時,因酒喝太多,所以決定在同學家休息,卻在晚間遭洪姓男同學性侵,期間在場5名男同學未制止,甚至圍觀起鬨。女大生更表示聽到洪男表示:「一個一個來」,令女大生十分崩潰。案件歷經一、二審及最高法院審理後,洪姓男同學因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陳姓男同學則是因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5萬元,全案定讞。

女大生遭男同學強上  他竟喊:輪流來

判決書指出,洪男生日當晚,邀請多名大學同學前往林男位於屏東住處聚會,眾人歡唱至凌晨,女大生因飲酒過量上樓休息,洪男則是趁機進房性侵。現場5名男同學未阻止,甚至魚貫進房圍觀起哄,陳男還趁機觸摸女大生胸部。洪男更是當場語出:「好了,停下來了,要一個一個來」,女大生藉機逃離至廁所向友人求救並報警。

案件進入調查後,在場的同學全盤否認涉案,洪男辯稱是女大生同意,其他男同學則表示曾聽到呻吟聲,認為現場一切屬自願。法官審酌現場事證及雙方訊息,發現洪、陳兩人在事後訊息中向女大生道歉:「對不起我最好的友人妳」、「我做出這麼齷齪的事…讓妳受這麼大的傷害」。

 

但女大生證詞曾出現記憶模糊與指控變動,報案時稱不記得是誰觸碰,後續又控訴陳、林兩人輪流性侵:「我說不要了還說輪流來」,因證據不足,林姓同學最終無罪。陳姓男同學在洪姓男同學犯案後才行動,無共同犯意,因此二審改判洪姓男同學4年徒刑,陳姓男同學10個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5萬元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

檢方對二審結果不服,主張女大生指控林姓同學明確,且其他人也承認現場圍觀。檢方強調「一個一個輪流來」言論對女大生造成長期心理陰影,認為可證明其他人在旁猥褻。然而,最高法院依據證詞瑕疵與證據不足,維持二審結果,僅洪姓、陳姓兩人定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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