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2023年12月發生一起冷血家暴事件,一名23歲的馮姓男子,獨自在家照顧僅3個月大的兒子時,因為嫌對方哭鬧很吵,竟動手打頭,並施暴直到兒子停止哭鬧、失去心跳為止,事後賴姓妻子想詢問狀況,馮男竟也把對方門牙打斷,最終兒子於48天後死亡,台中地院一審依家暴重傷害致死處馮男12年徒刑、對妻子傷害罪處4月,台中高分院今(5)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見解,駁回馮男上訴,可上訴至三審。
不爽兒哭鬧吵 爸怒敲頭打死
據判決書指出,馮男和賴女居住在東區,但2023年12月10日下午15時點,馮男一個人在家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結果他嫌兒子哭鬧吵,就徒手毆打、外力撞擊兒子的頭部,打到兒子停止哭鬧才停手,2個小時後兒子嘴角發紫,沒有生命跡象,馮男才打給賴妻,請她通報消防局送醫。妻關心也被打斷門牙 一、二審皆判12年
且2023年12月12日,賴妻想詢問馮男事件經過,卻反遭到馮男毆打,甚至門牙被打斷、臉部以及鼻子擦挫傷,另兒子則於2024年1月28日腦部重創,硬腦膜下及蜘蛛膜下腔出血、雙側瀰漫性視網膜出血、頭臉部多處瘀挫傷、右下肢線性瘀傷、左手臂線性瘀傷、嚴重缺氧缺血腦病變合併腦水腫。起初馮男拒絕認罪,辯稱是開車時兒子頭撞到方向盤,隨後又改口是抱著男嬰時跌倒才不慎撞到,但台中地院法官比對證詞、解剖鑑定結果,不採信馮男說詞,依家暴重傷害致死處馮男12年徒刑、對妻子傷害罪處4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10時二審宣判,由審判長張意聰、法官周瑞芳、蘇品樺組成合議庭,合議庭最終宣判駁回馮男上訴,維持12年徒刑,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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