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男子,因為沒收到2年前的一張交通違規罰單,被監理單位認定逾期未繳,採用「一次裁罰」的舊制吊銷駕照,男子直到日前一場交通事故,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也因此不願理賠,男子得背負150萬債務,大喊制度不公。
催繳單上的收件人蓋得是郵局的印章,保管人也是郵局,周先生很無奈,2年前一張紅燈右轉的罰單,他根本沒收到,卻因為逾期未繳駕照被吊銷。
去年一場車禍意外,周先生開車不小心撞倒一名路人,送醫不治,警方到場處理,才知道自己的駕照早就被吊銷,對方家屬提出訴訟,保險公司認為他無照駕駛,要他賠償150萬。投訴人周先生:「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為也沒通知到我,也不知道我的駕照被註銷,如果我知道我的駕照被註銷,我就不可能去開車。」
向監理單位反映,得到的答案卻是罰單早就寄出去,因為沒人簽收,郵局保管3個月又沒退還,才會認定當事人故意不繳罰單,因此採用「一次裁罰」舊制,吊銷駕照視同繳交罰金。
周先生是一名板模工人,一個月薪水3萬元都用來付賠償金,也不敢再開車,他的人生才起步卻因此負債累累,這制度是否公平仍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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