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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劫3百萬「丟下同夥」開車逃 被害人提國賠有條件

記者 江昀蔓 / 攝影 周育鋒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31 17: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1 00:22

詐團當街搶走300萬元現金事件持續發展中,被害人在與警方合作進行面交行動時,準備的300萬元全為真鈔,卻遭詐團搶劫逃逸。警方當時出動5名警力埋伏,但仍讓嫌犯成功逃脫,目前僅在新竹山區找到犯案車輛及槍枝,現金下落不明。警方已逮捕35歲林姓主嫌及其他共犯,而法律專家表示,被害人若想申請國家賠償,必須能舉證警方執法過程中有過失行為。

詐團搶劫300萬棄車新竹山區,警搜出空氣槍、球棒。(圖/TVBS)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台北市中山區街頭,30日下午被詐騙的被害人與警察進行面交時,遭詐團搶走300萬元現金。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共有1車4人參與犯案,嫌犯們在搶得現金後立即逃逸,甚至將一名少年車手丟下,該少年只能狂奔逃到捷運站,轉車回到新竹。警方為了這次行動做了周密部署,共出動5名警力,有人躲在柱子後面,有人佯裝成機車騎士,還有便衣刑警扮成路人在人行道閒晃,另有一人待在車上待命。警方如此謹慎,主要是因為被害人擔心難以定罪嫌犯,準備的300萬元全部都是真鈔。

詐團搶案後一路往南逃,最後將車輛丟棄在新竹山區。警方到場進行搜索採證,雖然沒找到被搶走的300萬元,但卻發現了槍枝和棍棒等證物。目前,35歲林姓主嫌已被逮捕,其他落網共犯供稱都是聽從他的指使,並表示早就被告知要直接把錢搶走。對於這筆被搶走的300萬元,非當事律師簡大為表示,國賠與否與使用真鈔假鈔並無關聯,因為國賠的前提是公務員執行職務上有所過失。因此被害人必須證明在釣魚執法的過程中,警察是否有違反保護人民財產的義務,如果有,才有機會申請國家賠償。警方表示,目前先以將嫌犯逮捕為主,案情還需進一步釐清,至於被害人被搶走的300萬元,後續才會究責是否要負起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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