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的劉姓緝毒幹員,原本有著大好前程,只是2024年7月他因為想賺外快,被4千9百元的價碼利慾薰心,擔任詐騙集團取簿手,造成一名老翁損失160萬血汗錢,劉男也遭依詐欺、洗錢起訴,台中地院今(3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劉男對於犯行大多認罪,但否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並說明自己目前已丟掉調查員工作,擔任行政客服,另被害老翁則直言「只希望能把被騙的160萬元還我」,全案預計不採簡易庭審理,有待下次開庭。
兩度成詐團幫兇 前調查官賺4900元
據了解,劉晉廷是調查班58期,曾在中部專業單位擔任員警,分發至高雄處3年,是資歷不深的調查官,此案源於2024年有民眾上網求職,結果對方要求先交付提款卡,因此警方便與民眾聯手設局抓詐騙集團,未料意外釣出劉男到台中市西屯區某超商、貨運站取貨,拿走裝有5名受害者的信用卡、提款卡,同時檢警還查出,劉男跑了兩單,賺到3千元和1千9百元的交通費,總共獲利4千9百元。
今日台中地院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劉男對於詐欺犯行大多認罪,但否認刑期較重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劉男還原犯罪過程,指出2023年至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任職,2024年7月13日在臉書社團找工作,並和一名「Elisha」網友聯繫,2024年7月14日他以一單1千5百元的價格,兩度擔任取簿手,並獲得1千9百元的交通費。
被害翁現身開庭 喊:把160萬元還我
而過程中審判長劉佳紋也詢問曾任調查官的劉男,「先前有沒有接觸、偵辦過詐欺案件」,對此,劉男則回應「只做過緝毒工作,目前因為遭免職,所以轉行當行政客服」。
至於遭詐騙的受害老翁,今日也現身出庭,主張「只希望能把被騙的160萬元還我」,並且表達和解意願,審判長也諭知全案預計不採簡易庭審理,下次開庭將正式展開審理。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