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一間幼兒園兼托嬰中心10月8日上午發生一起意外,當時老師們帶著幼兒至戶外活動,怎料一名年僅1歲的幼兒不慎跌入水池,經過20分鐘老師才發現,當下沒有呼吸心跳,雖一度恢復生命跡象,最終仍不治。對此,新竹社會處表示,目前已著手進行行政調查、人員訪談,並命該中心不得新收托幼兒。
幼兒掉水池20分鐘沒發現 救起已無呼吸心跳
據了解,當天下午老師帶著班上約9名幼兒至園區活動,該處角落有個蓮花生態池,卻因有缺角導致其中一名幼兒失足落水。怎料,老師第一時間未發現,經過20分鐘發現遺體浮上水面,不過已沒有呼吸心跳。消防局說明,10月8日上午11時7分獲報,立刻線上指導現場人員施作心肺復甦術,並派救護車至現場搶救,送醫前女童已恢復自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將女童送往竹北台大生醫醫院,雖到院前一度恢復自主呼吸心跳,不過經搶救,最終仍於10月8日下午宣告不治。

社會處命不得新收托幼兒 調閱監視器、查驗人員
新竹社會處說明,接獲該案後,立刻派員至醫院陪伴家屬,並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經過,同時調閱監視器畫面,查驗現場環境與人員配置;要求托嬰中心召開家長說明會,且不得新收托幼兒,並與新竹縣托嬰協會合作盤點附近中心收托缺額,協助有轉托需求的家長。社會處表示,已要求各托嬰中心全面檢視安全措施,並加強兒童安全防護與照顧;縣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已入園,針對受影響的幼生進行團體輔導,並評估需求給予後續資源,另組成安全服務團隊,持續提供協助。
社會處表示,若經查確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將依同法第97條,處6至60萬罰鍰,並公布姓名;另外,若托嬰中心違反第83條,經查證屬實,將罰6至60萬罰鍰,並命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嚴重將命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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