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蘇姓男子在龍崎區南162線擦撞單車騎士後,雖有警方到場處理並開單,卻仍被允許繼續駕駛,最終在二寮觀日平台附近再次發生車禍,造成1死2傷的嚴重後果。目擊者指出,事發前該車輛行駛不穩,且駕駛座曾由不同人員輪流駕駛,包括一名女性和一名穿白衣的蘇姓男子,甚至可能有國三生參與。此事件在網路上引發廣泛討論,警方承認處理程序有行政疏失。

目擊民眾表示,在第一次事故發生時,蘇姓男子的車輛擦撞到單車騎士,警方到場處理。目擊者認為,由於蘇姓男子無照駕駛,警方本應阻止他繼續開車,但卻放行讓他們離開,最終導致後續的嚴重車禍。
另一位目擊者描述,事發前看到肇事車輛在路上「衝來衝去」,且曾注意到車窗拉下時,駕駛座上是一名女性而非穿白衣的蘇姓男子,顯示車輛可能有多人輪流駕駛的情況。事後還有消息指出,他們甚至讓一名國三學生駕車。

事故發生後,同車友人在社群媒體Instagram上發文報平安,但面對撞死人的嚴重後果,所有同行者都必須向警方清楚說明事發經過。這起無照駕駛致死案件的法律責任有很大差異:若是17歲未成年者肇事,最多只會面臨3年感化教育且無刑事前科;但若是18歲成年者,則可能被判處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並留下刑事前科紀錄。
案件在網路上持續發酵,甚至傳出肇事轎車可能是這群年輕人在黃金海岸搶來的。新化分局副分局長卓新裕表示,駕駛聲稱車輛是借來的,警方正進一步聯繫車主說明情況。
警方證實,肇事駕駛確實是18歲的蘇姓男子。然而,警方在第一次事故處理時,明知對方無照駕駛,卻僅開罰並口頭警告,沒有採取強制措施,間接導致後續悲劇發生。對此,警方坦承存在行政疏失,將進行內部檢討並對相關人員祭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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