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一名洪姓男子自111年開始,透過社群刊登偷錄製的成年男性、少年性影像目錄,再變本加厲重製,最終於社群上佯裝女性,誘騙無辜男性於視訊上製造性影像,共有約289位成年男子、32位少年的受害,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今(3)日檢方偵查終結,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建請從重量刑。
洪男自111年開始,在社群X上成立帳號,並招攬網友加入他所設立的Telegram群組,並於群組內刊登購買、交流所得的性影像販售目錄,以每部200至2500元,販售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共203部。洪男112年將錄製的性影像,重製於Google雲端、MEGA雲端、隨身碟與筆記型電腦中,非法散布、販賣、重製他人攝錄的性影像。
佯裝女性攀談 藉機側錄無辜男性性影像
自113年開始,他喬裝女性攀談,於IG、交友軟體上找尋有意願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並用擬好的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說話,誘騙成年男子、少年在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洪男趁機側錄,共計錄得289部成年男子、32部少年性影像。台中地檢署說明,113年得知有7名被害人遭側錄與散布性影像,隨即提出告訴;檢方於5月14日指揮警方持拘票至洪男住家搜索,當場扣得手機一支、隨身碟一個、筆電一台、雲端硬碟等,並繳回犯罪所得12萬5千元,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准。
洪男共側錄289位成年男子、32位少年的性影像,並散布、販賣203部性影像,另還大量重製,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罪嫌重大,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而散布、公然陳列、販賣、無故重製違反他人意願性影像、兒少法、個資法非法蒐集個人資料、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
曾立志成法律人 如今犯罪遭羈押
據了解,洪男就讀東部某高中,當年放榜時第一志願錄取台大法律系財法組,也為其母校第一位錄取台大法律系的學生。洪男國中時就已立志攻讀法政相關科系,對於法律有極大嚮往,更曾表示唯有了解制度運作,才能設計良好法律制度,如今卻因攝錄多部性影像遭到羈押。《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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