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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基金買禮盒、圖利廠商」哽咽求緩刑 謝宜容一審判4年6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8 13:5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8 13:50
謝宜容。(圖/TVBS資料畫面)
謝宜容。(圖/TVBS資料畫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以就業安定基金購買三節禮盒、並指示部屬圖利特定業者裝修辦公室,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洩密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謝女數度在法庭上哽咽強調悔意,想爭取緩刑。法官今(18)日上午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是全案唯一未獲緩刑的被告。可上訴。

同案被告,北分署劉姓秘書室主任判刑1年4月,緩刑2年;簡姓秘書室股長判1年8月,緩刑3年;郭姓女督導員1年4月,緩刑2年。

 

習翌設計林峯白判2年,緩刑4年;林峯立判1年8月,緩刑3年;借牌給習翌投標的徐姓廠商判刑5月,緩刑3年。以上被告均褫奪公權1年至3年不等,另須向國庫支付5至10萬元不等。

2項採購案 謝宜容主導圖利特定廠商


新北院調查,本案核心為「新莊本部整修工程」及「主視覺設計」兩項採購案。謝宜容身為北分署分署長,違反公務員中立及採購程序,為使習翌公司順利得標,涉指示部屬提前與廠商聯絡,並在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洩漏資訊,量身訂作標案內容,圖利特定廠商。涉案劉、簡、郭等受謝宜容強勢領導及時程壓力,協助推動相關圖利及洩密行為。

謝宜容採購超額禮品 涉嫌侵占


謝女另又花費183萬元公帑採購節慶禮品,但購入數量超出送禮名單,涉嫌侵占三節禮品。

 
新北院認定,謝宜容等人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嚴重損害採購公信力及社會利益,考量各被告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及家庭狀況,依情節量刑,並針對涉及非法方法使開標結果不正確者,科以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標案涉圖利!謝宜容數度哽咽求緩刑 庭後上演「消失術」躲媒體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謝宜容#新北地院#貪污#認罪#圖利#就業安定基金#勞動部#前北分署長#謝宜容一審#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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