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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客運公車沒禮讓!爺載孫左閃仍遭輾1死1重傷 司機慘了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1 17:2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1 17:29
台中市潭子區2024年6月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爺孫上學悲1死1重傷。(圖/TVBS)
台中市潭子區2024年6月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爺孫上學悲1死1重傷。(圖/TVBS)

台中市潭子區2024年6月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一名73歲鮑男騎車載11歲孫女上學穿梭車陣時,他為了閃右邊未禮讓的台中客運王姓公車司機,於是便往左閃,未料卻因為太靠近,遭捲入由楊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輪下,鮑男頭部變形當場死亡,11歲孫女骨折。全案經過一年多審理,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依過失致死處王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至於楊男因獲不起訴,自然不用接受司法審判。

公車未禮讓 爺孫急左閃反遭輾斃

據判決書指出,王男任職台中客運司機,2024年6月12日7時16分,他開著公車由僑忠國小站起步駛入中山路二段的車道,只是王男本應該要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並得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但王男卻未禮讓直接上路,恰巧鮑男當時正從車旁通過,他為了閃公車,於是往左偏向行駛,結果與楊男的聯結車碰撞。

鮑男為閃右邊公車,結果太靠近左邊的聯結車遭輾斃。(圖/TVBS)

 
由於撞擊力道強烈,鮑男遭聯結車輾過,受有雙眼眶骨折、右頸前部擦挫傷及瘀血、左前額頭骨碎裂及顏面骨折變形、右面頰部擦挫傷、左上胸部擦傷、左足背第1、2、3趾前端擦傷,7時19分當場死亡,11歲孫女則左側尺骨骨幹第1或2型開放性骨折、左側肱骨骨幹其他閉鎖性骨折、左側手臂股橈骨骨幹其他閉鎖性骨折。

駕駛認罪賠償 法官判5月

檢警調查時,王男對於犯行全數認罪,並和家屬達成賠償,涉及傷害罪部分,11歲孫女決定撤告,不過檢察官仍依過失致死起訴王男,至於楊男則不起訴。

法官判斷王男未禮讓為肇事主因,鮑男騎車行為為肇事次因。(圖/民眾提供)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證據與鑑定報告,判斷王男未禮讓為肇事主因,鮑男騎車行為為肇事次因,法官認為王男開車本應謹慎注意,卻因為一時疏忽造成無可挽救遺憾,不過考量王男已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可,及經濟、家庭條件狀況,依過失致死處王男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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