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道路坑洞奪命!台中57歲婦摔車不治 家屬怒告獲國賠152萬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04 10: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4 10:51
台中地方法院。(圖/陳祁攝)
台中地方法院。(圖/陳祁攝)

台中市梧棲區於113年8月7日上午8點39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王姓婦人騎機車輾過一處深9公分的坑洞,導致她摔車後重傷,送醫不治。事後家屬對道路主管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台中分局」進行求償252萬,最終法院判該道路主管機關須判賠152萬元。


坑洞深達9公分 婦自摔不治

這起案件發生在梧棲區自立路上,當時王婦騎機車由南往北直行,遇到一個深9公分、寬1.2公尺、長1.5公尺,婦人輾過坑洞後當場重摔倒地,受有創傷性休克併缺氧性腦病變、呼吸衰竭併肺水腫,當日急診送醫治療,但搶救至隔日上午3點48分仍傷重死亡。

坑洞釀及死亡車禍 家屬求償252萬 

家屬主張該坑洞位於車道中央,面積幾乎覆蓋整個車道寬,且坑洞顏色與柏油路瀝青顏色相同,令用路人難以察覺,系爭坑洞未能即時修補,又未設置警告措施,向道路主管機關求償醫療費用4259元、喪葬費28萬1160元、機車修理費用1萬9900元、扶養費62萬0011元、精神慰撫金160萬元,合計252萬5330元。

 
由勘驗結果顯示,數台車輛行經該道路時有車身晃動、起伏的情狀,證明該道路確有凹坑,道路主管機關還辯稱是警員測量有誤,該坑洞已構成道路的缺失,造成行車安全疑慮,有填補的必要。

法官認為王婦確實因坑洞失去重心而摔車,事故發生原因與道路管理欠缺有相當因果關係,經審酌後,判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台中分局,應國賠王婦家屬152萬2027元,全案可上訴。

#梧棲#台中#機車#婦人#坑洞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02

0.0528

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