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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集訓留宿!花蓮教練侵犯少女18次 還下封口令遭判16年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31 15:3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31 15:39
花蓮跆拳道教練乘機性侵未滿14歲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花蓮跆拳道教練乘機性侵未滿14歲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花蓮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小強(化名),擔任好友兒女的跆拳道教練,並以集訓備賽為由,要求三人住宿在其家中,怎料,卻趁好友女兒小美(化名)睡著時伸出狼爪,共侵犯18次。不僅如此,還把小美與弟弟丟包在路上,並動手毆打弟弟。花蓮地院審酌,小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應執行16年有期徒刑。

跆拳道教練乘機性侵少女18次

據判決書所述,小強擔任好友兒女的跆拳道、武術教練,以「集訓備賽」為由,將姊弟三人留宿在花蓮市。怎料,小強卻趁小美兩弟弟睡著時,趁機將手伸進小美內褲裡,還以手指猥褻、撫摸胸部,小美瞬間驚醒,立刻逃離房間,共計18次。

法院審理期間,小美表示,小強為了加強訓練準備比賽,請我和弟弟到住家留宿,一個星期去兩天,與兩個弟弟睡在同一房;小強每次都在星期五、六晚上,把手伸進內褲撫摸,還以舌頭猥褻私密處,威嚇不能講出去,若說出去,將會把弟弟退訓、讓爸爸抓去關。

兄妹倆訓練完遭丟包 驚嚇不敢發聲

小美表示,隔天訓練完後,小強把我們丟包在路邊,途中還一直毆打弟弟;事發第一次外,我都有反抗,只要訓練完的隔天,和弟弟就會被丟包,只好走路回家;好幾次父親會問為什麼被丟包,我只能說沒有好好訓練。

法院判處16年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所述,小強曾為花蓮監獄主任管理員,現為跆拳道、武術教練,對於小美、小美兩名弟弟術科生涯影響深遠,卻辜負為人師表及好友信賴,趁小美睡覺乘機強制性交,還以小美弟弟術科成績為由警告,使小美不敢對外聲張。
 

法院審酌,小強犯後否認犯行,還稱是訓練不小心碰到,想用20萬息事寧人。雖有意願和解,不過小美與弟弟均沒有調解意願。小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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