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涉「幽靈連署」,羈押禁見九十八天後首度出庭。黃呂錦茹於庭上態度大轉變,全盤認罪並承認犯罪事實與罪名,聲請具保停押。最終法官裁定以一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需配戴電子腳環進行科技監控。同案涉及的總幹事姚富文及書記長初文卿則各以二百萬元交保。

黃呂錦茹的律師表示,只針對量刑階段有意見,並主張既已認罪,無羈押必要。然而,檢察官反對黃呂錦茹交保,認為同案被告賴苡任有聲請證據調查,羈押原因仍然存在。賴苡任則表示:「對於被告不利,檢察官需要提出積極的證據,這就是為什麼我希望可以傳喚那位不詳的志工,以及另外十五位緩起訴的志工。」
最終,法官裁定黃呂錦茹以一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要求配戴電子腳環進行科技監控。同案的總幹事姚富文和書記長初文卿則各以二百萬元交保。對此結果,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怒轟:「共諜案二十萬交保,挖人眼球的是十二萬交保,而面對沒有影響任何當事人權益的案件,居然開出千萬保釋金,這不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司法追殺嗎?」她更進一步質疑,相較於共諜案二十萬元交保,黃呂錦茹的千萬交保金等同於五十個共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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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