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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私托爆虐童!托育員遭丟積木 揮手傷孩臉留血痕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1 14:3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3 13:18
2歲童疑似遭托育員揮手,造成臉部留下2血痕。(圖/民眾提供)
2歲童疑似遭托育員揮手,造成臉部留下2血痕。(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南區某準公托托嬰中心,4月30日傍晚發生一起疑似虐童案,一名35歲的托育員自述,被2歲男童丟積木,情緒一時失控,「便朝男童揮手,結果不慎造成對方臉部留下2道血痕」,男童媽媽事後向轄區第三分局提告,並提出傷害告訴,對此,台中市社會局也啟動調查,初判已離職的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可處6萬以上、60萬以下罰鍰,現階段正全面清查是否還有其他幼童遭不當對待,也會追究托嬰中心管理疏失。

台中市南區某私立托嬰中心,4月30日傍晚發生一起疑似虐童案。(圖/林冠丞攝)

 
事發於4月30日17時50分,一名在南區某私立托嬰中心托育的男童,被家人發現左臉頰及左頸部有兩道血痕,懷疑是遭托育員不當推打,5月1日通報社會局,5月3日中午則到第三分局報案。

而據托育員說明,是因為被男童丟積木,「手揮開時不慎揮到孩童臉部」,事後男童媽媽也提告傷害,警方依規定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至於社會局表示,經檢閱監視器畫面、比對幼童傷勢及訪視家長與托嬰中心人員,初判該名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可處6萬以上、60萬以下罰鍰,雖然目前托育員已離職,但最終調查結果若確認違法,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審酌情節嚴重程度,予以一定期限不得擔任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此外,社會局強調,托嬰中心如涉及管理疏失,可依《兒少權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若情節嚴重,得命其停辦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終止準公共契約。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南區#第三分局#虐童#積木#揮手#血痕#傷害#台中地檢署#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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