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剝奪、阻斷詐團犯罪誘因,行政執行署每月第一週都會舉辦全國聯合拍賣會,將偵查中所查扣的詐團犯罪所得,如:名牌、跑車、虛擬資產拍賣,避免折舊以保值,之後發還被害人。然而,透過司法機關拍賣也成為全國唯一可拿現金買幣,不用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的地方,資深幣圈人Peter哥質疑,司法機關的拍賣都以現金做交易,恐淪為詐團洗錢上車洗白的好所在。
對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解釋,辦理檢察機關囑託虛擬貨幣變價,並不屬於需向金管會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者範疇,自無須向金管會登記,且獲證期局肯認。所有拍賣程序皆依《刑事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規定進行,並落實買方身分及資金驗證,確保合法合規。
台中地檢署與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聯手查獲跨境詐騙集團,在桃機抓到從事電信感情詐騙的台灣廖姓女幹部,不法所得達1億美金,另扣到她身上戴全球限量僅7支的「Richard Mille 07-02粉紅鑽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5月14日拍賣,最終由一名穿著全身潮牌的年輕男性以3900萬元得標,吸引眾人目光。
不僅拍賣名錶、瑪莎拉蒂等跑車、房產、名牌包、紅酒,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也會拍賣虛擬資產,包括:「泰達幣(USDT)」、「波場幣(TRX)」等。根據行政執行署公告事項「交付價金及鑑定費用等費用之期限及方式:拍定時當場以現金或經經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即期支票支付或以信用卡刷卡支付,惟如以上開票據支付者,應依票據兌現後,始得交付拍賣標的物。」也就是說只要拿現金,就能買虛擬貨幣,不用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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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幣圈人Peter哥大膽質疑,投標人成功得標後,行政執行署要收錢時,有人會問金流哪來的嗎?難道大家不會好奇,為什麼會有人動輒拿出大筆現金去交易?對照一般人拿大筆款項去投資,銀行都會問投資人金流哪裡來,如果交代不清,銀行可拒絕,但司法機關收現金交易,卻不問錢從哪裡來?
因詐團會以虛擬幣交易洗錢,《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於2024年11月30日施行,明定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上路,2025年9月30日為最晚登記日,未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法人則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Peter哥表示,金管會已公告非登記合法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不得從事虛擬貨幣買賣,但行政執行署、法院不是,為什麼不委託正牌交易所交易,反而自行拍賣、從事虛擬幣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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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與台北地檢署2023年6月合作拍賣167萬顆太打弊,最後以5172萬餘元溢價全數拍定。以當日價格計算,這場拍賣會最終僅有4位得標人獲利,1位損益打平,其餘11位得標人幾乎都在虧損情況下結束競標,其中虧損最多的為最後一標(第16標),溢價近35000元,拍定總金額溢價約台幣56650元。
Peter哥分析,拍賣的虛擬幣高於一般交易所的行情價,誰會去買貴的東西?而且虛擬貨幣沒有一次流標,都秒殺,誰會去買?調查局不查,會不會是詐團光明正大走進去,付現給你,大家都很開心,會不會成為詐團洗錢的最佳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