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一名62歲的洪姓女子,2024年5月在臉書認識一名自稱「吳淡如」的詐騙集團,對方進一步邀她到投資群組、下載APP,結果被發財夢沖昏頭的洪女,被騙1979萬,接著詐團又想吸血2百萬手續費,察覺有異的洪女,並和轄區第五分局聯手設局,抓到第一天報到的53歲陳姓女車手,被逮的陳女頻頻求饒,直喊是以2千論件計酬應徵「外務專員」,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陳女態度良好,且不能證明她有參與1979萬的詐騙案,加上此案未遂,非詐團核心,處8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洪女於2024年5月底透過臉書廣告,認識「假吳淡如」,接著被邀請加入暱稱「鬥志昂揚」群組、下載「勁德」投資APP,信以為真的洪女,購買被黃姓網友推薦的基金、股票,最終遭騙1979萬。
沒想到詐騙集團得手後,仍打算對洪女繼續吸血,2024年9月23日上午11時,佯稱須繳交股票獲利的25%,即2百萬元作為公司服務費,並派出入職第一天的陳女去拿錢,洪女假裝受騙,實際上和第五分局警方配合,順利當場逮捕陳女。
而陳女被逮後當場癱坐路旁,求饒表示應徵的職務是「外務專員」,以2千元論件計酬,甚至配發仿真的投資公司工作證,警方也向她解釋,她的行為涉及詐欺犯罪,陳女度情緒激動稱「我今天不能回家嗎?」,事後依詐欺及洗錢等罪嫌送辦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無證據證明陳女有參與詐騙洪婦1979萬,加上陳女始終坦認犯行,沒有前科,且收款2百萬此案是未遂,陳女也非犯罪集團核心角色,已與洪女達成和解,因此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8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第五分局指出,詐騙集團假冒專家名人,在社群平臺以一頁式廣告吸引點擊,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投資訊息,另也要注意以「求職、打工」名義,利用民眾向假投資被害人收款的詐騙手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